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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物业税适宜税率0.8% 建议第一套免税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4年6月23日14:8 南京日报 师擎


 
记者昨天在市国土局组织的专家座谈会上了解到,针对目前讨论较为热烈的物业税,南京大学进行了相关课题研究。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学系博导黄贤金教授介绍说,根据研究结果,他们认为南京的物业税率定在0.8%较为合适。 

物业税率最适宜定在0.8%左右 

黄贤金教授介绍说,以南京为例,研究物业税率采用的是“假设开征税负法”,即假定物业税在南京市区已经征收了几年,按照统一税率人均征收的办法,考察南京市区在此期间应该向市民人均征收的金额,并测算物业税对居民造成的负担轻重。目前,专家建议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合并为物业税。根据对2000年、2001年、2002年南京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相关数据分析,假设开征物业税,南京人均物业税税负(物业税负担占人均年收入的比例)在3%—9%之间,平均为5%,这个数值在合理范围之内(具体计算见下表)。黄贤金认为,2002年江苏省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为26.5平方米,南京市区人口480.35万,市区房屋的单位面积价值按照每平方米2000元计算,则市区物业税税率为0.86%。 

另外,经过演算,假设开征税负法和动态经济分析法计算出来的结果基本相同,由此可见,0.8%左右的物业税税率对于南京来说是最佳水平。 

专家建议第一套房屋免税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仅针对经营性质的房屋,征收面太窄,负担过重,应该加以改革。作为社会贫富差距的重要调节手段,对于自用房屋,可采取一家人拥有第一套房屋免税、第二套房屋交税的方式征收。 

根据研究结果,黄贤金认为,物业税的征收可考虑用财政平衡的方法和住房高消费群税负法。其中住房高消费群税负法是先设定一个人均住房面积基数,以家庭为单位,对超过基数的房屋面积征收物业税。在这种情况下,拥有多套房屋的群体需要缴纳较高的物业税,而普通居民在合理住房面积下,则不需要缴纳物业税。如此一来,不仅有效抑制高收入者的购房欲望,还可以促进商品房分配更加合理化。 

开征物业税能使房价降两成? 

黄贤金告诉记者,相关预测还同时表明,物业税改革至少可以将现行房价降低10%—20%,降价幅度最高甚至可达35%以上。 

黄贤金分析说,物业税改革,可能要将开发商建房时缴的一部分税,改由购房者以后每年缴纳。从理论上说,购买新房这一环节消费者支付的购房成本自然降低,房价也会随着下浮。到时,由于物业税带来的购房容易养房难的情况,手头有多套房屋的人还会因养房费用的增加而抛房,促进房屋资源的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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