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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紫罗兰”违规销售事件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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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8日11:4 解放日报 许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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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房地产市场掀起波澜的“紫罗兰家苑”违规销售事件终于尘埃落定,三条处理意见充分显示了政府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信心和能力。
6月27日,“紫罗兰家苑”违规销售被投诉和曝光后,市房地局当即通知局有关职能部门和杨浦区房地局召开紧急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于当日下午下发了《关于对“紫罗兰”商品房项目进行执行检查的通知》,并责成局执法监督处、杨浦区房地局组成联合调查组。
一、“紫罗兰家苑”违规销售情况
经查实,上海永锋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锋公司)投资开发的“紫罗兰家苑”位于杨浦区延吉中路365弄,小区占地面积32700平方米、规划建造10栋小高层住宅,共605套、总建筑面积67025平方米,于2003年7月开工建设。
2003年8月,永锋公司及其销售代理公司———上海申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润公司)在“紫罗兰家苑”刚开工建设,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即开始对外预约售房,前后共签订577份预约书,占项目总套数的95%,预约书确定了室号、单价、面积和购房人,每份预约书收取8至15万元不等的预约款,共计5858万元。除永锋公司及申润公司8名职工订购10套住房外,其余均为居民个人订购,其中38人购买2套,1人购买3套,1人购买4套,未发现永锋公司单独或与申润公司联手炒房和向中介公司成批出售等情况。
本市新建商品房实施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制度后,永锋公司于4月上旬开始申请该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时,违反规定隐瞒了上述违规对外预约售房情况。永锋公司于2004年4月20日,取得了首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1幢共21套,建筑面积1977平方米,并通过网上备案操作系统尝试销售后,又于2004年6月25日取得了第二张预售许可证,批准其余9幢共584套,建筑面积65048平方米。6月26日晚上8时半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按规定开通了该项目的网上操作系统。
为使之前的违规对外预约售房行为“合法化”,永锋公司和申润公司在事先要求购房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后,于2004年6月26日零点至上午8点,组织公司销售人员对已预约销售的576套房屋在网上进行销售确认,并下载打印了165套销售合同文本,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该行为被投诉和曝光后,又于6月28日上午完成第577套房屋的网上销售确认。
二、经查实的违规行为
经取证查实,永锋公司及其委托代理销售的申润公司在“紫罗兰家苑”商品房项目销售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永锋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内部预约的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并收取数额巨大的预约金,该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规定。
2、申润公司代理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紫罗兰家苑”商品房,违反了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永锋公司和申润公司等8名职工购买的10套商品住房中,两名销售人员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号购房,违反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
三、处理意见
根据上述经调查核实的永锋公司和申润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房地局于2004年7月2日下发了《关于对上海永锋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申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行为处理的通知》,对永锋公司和申润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以下处罚:
1、就永锋公司无证预订预售行为,分别作出了没收其非法所得人民币227.4759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8万元,和取消其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等处理决定;
2、对申润公司代理销售无证商品房的违规行为,分别作出了取消其“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并处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同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上海市经纪人条例》对经纪人予以处罚。
3、为进一步查处永锋公司和申润公司销售人员的违规行为,对永锋公司和申润公司职工购买的10套商品房,继续暂停有关网上合同备案和登记手续,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在进一步调查期间,暂停永锋公司和申润公司有关销售人员的网上销售资格;对已查实的两名销售人员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号购房,商请有关管理部门作出处理。
与此同时,对永锋公司、申润公司及其公司的销售人员、经纪人的处罚决定,在房地资源网、网上房地产及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予以公示。
关键字:紫罗兰家苑,违规销售事件,紫罗兰家园,房地局,执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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