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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预测:未来可能将土地市场分为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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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0日14:55 文汇报 熊海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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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上旬,有消息称,“伴随着2005年第1号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出台,2004年年末曾实行过的最高限价规则被取消”。但经记者多方了解,这一说法最终并没有确定,不过今后上海的土地出让规则很可能有所调整。同时,有关方面人士透露,为了引导地产商更加理性投标,本市主管部门正准备将今年上海的用地计划全部提前公布,以做到信息公开。
据今年第1号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透露,其中涉及住宅用地的浦东新区1幅土地有可能采取价高者得的挂牌出让。这幅地块如果采取挂牌出让,将是上海市住宅用地挂牌出让的首次尝试。但是,“目前土地招投标的细节还未公布”,方方工作室分析师包灵芝认为,以往上海在住宅用地中一直采用招标方式,而不是采取各地大多实行的挂牌、拍卖制度。目前做法也只是过渡性的政策,上海土地出让最终将会更符合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原则。为了适度控制地价,从而防止地价过高导致的未来房价过高,上海有可能采取“有限区间内价高者优先”的新方法。
在日前举行的“2005年首届长三角房地产年会”上,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印坤华教授又一次明确表示,上海土地市场的土地出让规则会进一步完善,但非所有的土地都可以是市场价的,对于土地定价应该统筹考虑。他认为,“如果将土地完全放开搞市场价,搞土地大拍卖,只会引起地价飞涨。‘合理价格中标,而不是最高价得’的现行上海土地招投标方法是接受了各方专家意见的。”
印坤华教授还进一步指出,一、对于市中心的土地出让可以放开,如高级住宅区、写字楼与商业楼宇等高档房和商用地,应该采取拍卖方式,价高者得;二、对中低档商品房用地价格,则应该继续合理控制地价;三、配套商品房等属于社会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用地,政府更可以“明贴”,但决不搞土地划拨。即将高级楼盘的利润转移到中低楼盘,给开发商以低价,控制其利润,从而达到降低中低楼盘价位的目的,让上海市的中低收入者也买得起房。四、对于收入太低,实在买不起房子的居民,可以实行“廉租屋”政策。目前有关方面正在研究,使所出让的土地有所区分。
不少业内人士也一致认为,未来上海市政府可能将土地市场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完全放开的市场,价高者优先;二是半开放化的市场,针对未享受过房改市民的限价土地;三是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的土地市场。
关键字:土地市场,使用权,出让,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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