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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首付购房者风险较大 别让开发商给忽悠了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5年10月13日13:3 解放日报 葛颂茂

  闵行一预售盘最近推出“分期首付”的促销手段,引起购房者关注。
  什么是“分期首付”?按照银行规定,购房者贷款七成,首付三成。为了减轻购房者暂时的资金压力和加快销盘速度,开发商同意购房者先首付一成,另两成房款由开发商暂为“垫资”。所谓垫资,并非开发商自己掏腰包,而是让购房者直接向开发商指定的一家民间投资公司借,交房时购房者须还清这笔房款,利息则由开发商代付。
  “分期首付”的销售方法是开发商降低购房门槛的一个巧妙举措,目的是为了加快销售速度,尽快回笼资金。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华伟认为,在“分期首付”举措中,了解开发商、投资公司和购房者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向一家民间投资公司借款,购房者就同这家公司建立了借贷关系。其中需要解开几个“谜”:开发商同这家民间投资公司是什么关系?这家投资公司是否可靠?借贷程序是否合法?购房者向这家投资公司借贷由谁来担保?开发商、投资公司和购房者三者各自的责权利是什么?建议购房者在详细了解上述几个问题以后再出手为好。
  亿通代书左静认为,由于开发商没有直接向购房者贷款,而是通过第三方操作,开发商已经转嫁了自身对购房者直接借贷可能带来的风险。投资公司向购房者出借资金,利息由开发商支付,投资公司从开发商那里赚取了二成房款的利息。对购房者来说,虽然降低了首付款,减轻了暂时的资金压力,但是最终只是少付了二成房款的利息而已。
  另一个需要留意是,一旦开发商同这家投资公司发生纠纷,购房者很可能会被卷入,最终是购房者的利益将受到损害。
  从办理资金借贷手续的角度看,出借大笔资金应当由专业担保公司出面担保。如果是开发商直接担保,此事显然是不规范的;如果根本没有人担保,那么开发商说愿意担保风险就是一句空话。
  购房者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有一整套规定、程序和制度,对各方都有具体的条款予以约束。现在开发商要求购房者直接向民间公司贷款,是否也有一整套像金融机构那样的规定、程序和制度?由于这种做法已经涉及到开发商、民间公司和购房者三方的各自利益,那么三方的责权利尤其应当明确,并应当通过具体协议来兑现和约束各自的承诺和行为。
  上述“分期首付”操作过程中,开发商与投资公司显然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开发商和投资公司都获得了利益。那末购房者得到多少实惠呢?如果一套房子总价是100万元,二成贷款20万元,按照目前基准利率6.12%计算,一年利息是12240元。算下来开发商只降价1.2%。购房者这样做是否值得,应当慎重考虑。
  对开发商来说,少一点“忽悠”,多一点为购房者服务的诚信,这才是经营之本。想加快楼盘销售速度,要么把价格降在明处、要么进一步提高楼盘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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