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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渐行 拷问物业税 房价真要“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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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5年12月2日11:22 济南时报 郑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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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度被热炒的物业税改革渐行渐近。
前不久,看到一则消息,“未来五年内开征物业税”。笔者最初的感觉是,房价终于要“降”一下了,虽然不是真正的降价,但买房门槛的下调还是能解决不少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的。可静下心来细细琢磨,却又不免心生诸多疑虑,物业税改革真能如人所愿吗?
总体看来,如果物业税真正实施的话,对各方主体都有好处。地价下跌,成本下降,对开发商来说,风险控制更方便,资金压力也减轻;对老百姓来说,房价可能下降,这使买房的门槛降低,有利于老百姓买房;对政府来说,有长期稳定收入,可以稳定财政来源,不用像现在拼命卖地,无异于杀鸡取卵。不过有一点必须明确,征收物业税后,房价暂时下跌,并不是总房价真的下跌,只是购房者购房门槛降低而已,但是却提高了养房的负担,未来可能要付出的更多。而且,房价下降可能不是想象的那样多,开发商拿地门槛降低后,可能很多开发商哄抬地价,这样最终地价可能大大高于理论预期水平,与原地价的差别就小多了,这样物业税对降低房价效果就大为下降。
同时,物业税的实施将遇到诸多细节问题需要理清。比如,如何避免那些已经拿到产权证的业主再交物业税?那些现在按照高地价拿到地的开发商在物业税开征后开发的房子,业主买后还要再次缴物业税吗?征税是依照房屋产权人征税,但是现在有很多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的房屋业主,该如何处理?开发商如何降低因先期拿高价地而导致的销售价格偏高而形成的销售风险?
所以,我们在总体上肯定征收物业税对于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好处的同时,也应该全面认识到它只是一种调节手段,至于调节结果如何,只有看市场的理解能力。再者,房价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物业税改革单个因素的变化并不一定会反映在最终结果上。笔者始终认为,保护广大购房者的利益永远是任何调节手段放在第一位考虑的,只要你是真正的购房者,不论何时,有需求就量力而行是不会错的。
关键字:改革,物业税,房价,开发商,销售,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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