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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业主装潢减薄墙体 法院判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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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4日14:50 新闻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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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先生在装潢居室时将一面分户墙体进行了减薄处理,从而影响了隔壁张先生的家庭装潢,张先生以翁先生影响其房间的隔音、保暖及安装插座为由,将翁先生告上法院。日前,黄浦法院判令翁先生修复减薄的分户墙。
去年6月,家住黄浦区某弄502室的业主翁先生在家庭装潢时,将卧室的一面分户墙进行减薄处理。隔壁501室业主张先生也对自己的新居室进行装潢。孰料,在电线管排线施工时,房屋西墙轻易地就被击穿。张先生将此墙情况向物业管理部门作了反映,物业管理部门遂督促翁先生尽快修复被破坏的墙体。但是,翁先生置之不理。
在法庭上,翁先生却坚持不同意恢复原状,他认为,该墙体不是承重墙,不影响墙体结构,减薄的是自家部位处的分户墙,不影响张先生的居住。
法院审理认为,业主应当维护房屋及其他公共建筑的完好,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原、被告住房相邻,双方对于各自房屋的使用以不妨碍相邻方的利益为原则,翁先生擅自将两家分户墙的墙体减薄,此行为既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也给相邻方应享有的正常居住生活权利带来了不利影响。法院最后判令翁先生将减薄墙体予以修复,恢复原状。
关键字:业主,装潢,减薄墙体,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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