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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缴费额与发票不符 担保时需弄清支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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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4日15:47 新闻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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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提醒
购房者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委托担保公司帮助办理住房按揭贷款,需要向担保公司缴纳的费用只包括保险费、担保费以及评估费。此外,在出现外籍人士买房的情况下,还需要缴纳公证费,主要包括委托公证、买卖合同公证。购房者要注意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冤枉费用。
负责帮助办理贷款的某担保公司收取读者余小姐近8000元费用,可直至目前,它只能够提供1500元的评估费用发票;现在距离缴费日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之久。昨天,余小姐致电本报热线,反映了上述情况。
今年年初,余小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对购房按揭中的相关程序不太了解,余小姐通过上海朵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帮其办理相关手续。随后,在上海朵信的帮助下,余小姐顺利地从银行拿到了贷款。同时,余小姐也向担保公司支付了相关的费用。
“问题就出在这笔费用上,”余小姐告诉记者,“我前前后后共向担保公司支付了将近8000元,可是直到现在,他们在我的要求下,也只提供了1500元的评估费用发票,而且公证的发票竟给了我一张别人的。”
根据记者拿到的上海朵信于今年1月21日提供给余小姐的费用凭证,显示余小姐共向该公司支付了7886.6元,其中除去保险费4506.6元、评估费1500元、担保费500元,其它涉及手续费、合同纸张工本费、公证费、交易中心查询注册费、个人资信征询费等众多名目,收费则从80元至500元不等。
“找担保公司帮助进行房贷,最主要的就是图个省事省心,当初他们的业务员也保证所有的费用都能够提供发票,可到现在已经有两个月了,我却连公证书的影子也没有见到。”余小姐对此表示不解。
尤其令人不解的是,在余小姐要求提供公证费发票后,该公司业务员先是称发票丢失了,后来在余小姐的再三要求下,却向余小姐提供了一张价值300元的别人名字的发票来代替。
昨天下午,记者和余小姐的代理人张先生一起来到上海朵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什么不能提供公证书,却要收取高达400元的公证费用?”面对记者的提问,上海朵信办公室的一名顾姓女士表示负责人不在,她不熟悉业务,无法回答。
上海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展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由于二手房买卖中涉及大额银行按揭资金的划转和房地产抵押的变更,办理期间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担保公司主要起到在房子过户这段时间内的担保责任。担保费的支付一般按照千分之六的费率计算,不过一般可以协商确定,多为数百元。
沪上一房产中介公司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余小姐所交的一系列费用中,只有担保费、评估费以及保险费属于需要缴纳的费用,其它各种费用并不需要缴纳,而公证费也只有在外籍人士购房的情况下需要支付。
该人士建议,购房者在按揭购买二手房时,要问清楚收费的项目,以免除不必要的冤枉费用。
关键字:买房,缴费额,发票,担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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