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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住房贷款合同不能适应新政策 开始酝酿变脸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5年4月27日9:36 每日新报 王婷

  因为老的住房贷款合同中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政策,而有的内容也需要补充进来,银行很有可能要对现在使用的贷款合同进行修订。这样准备贷款买房的市民就要注意了,因为签了新合同,以后遇到利率调整、提前还贷、逾期罚息等问题,就可能得到与使用老合同的市民不同的待遇。 

  据了解,央行这次对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调整,不仅涉及贷款利率和首付成数,还包括还款期间利率调整的方式。以后新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市民可以和银行协商确定房贷利率是按季、按月还是按年调整,也可以选择固定利率。与以往统一在转年1月1日调整利率的方式相比,市民和银行都获得了更大的选择余地。 

  在提前还贷要不要收取违约金的问题上,银行很可能也要制定新条款。因为现在大多数银行使用的贷款合同中,都没有对违约金的收取做出具体规定。据了解,本市有的银行现在使用的房贷合同中对提前还款做了一些规定,比如提前还款的手续等,但没有提到收取违约金的问题。有的银行虽然在合同中没有规定收取违约金,但要求市民办理提前还贷要征得银行同意。也有的银行本来在房贷合同中设定了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条款,但在签订合同时这个条款又被“划掉”了,因此也就相当于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银行人士表示,以前银行房贷利率比较低,市民提前还贷的比较少,而现在利率上涨,提前还贷的人多了起来,为了减少银行损失,就要考虑收取违约金。如果以后的贷款合同真的加了这一条,市民提前还贷的成本就要增加了。 

  还有就是关于逾期还款收取罚息的规定。有的银行使用的房贷合同明确规定了罚息日利率为万分之 2.1,现在要按照央行的新规定调高罚息标准,就遭到了非议。以后这些银行可能会将有关罚息的条款改为“按央行规定计收”等比较“灵活”的说法。


关键字:住房贷款,合同,政策,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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