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二手房置业小秘诀:"跳中介"暴露诚信危机
|
| |
|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5年5月17日15:5 房地产时报 张梦丹 |
|
|
买家王小姐在中介业务人员陪同下看房屋,并签订《客户看房确认单》。确认单约定:“客户在上表签字表明已经由业务员带看了上述物业。本中介就上述物业为买方提供咨询,并在买方表示有意向购买或承租的情况下协助买方与业主洽谈及签约,买卖的佣金为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一,买方应在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中介;买方不得与上述带看物业之业主交换名片和联系方式,若买方对该物业有任何要求,应与中介联络,由中介出面与业主商谈;自带看上述物业之日起六个月内,买方如私下通过其他中介公司或个人与上述带看物业之业主成交的,仍须按本确认单约定的金额向中介全额支付佣金。” 此后买方王小姐在中介陪同下看房。不料,最终王小姐撇开中介公司,私自与该业主达成了房屋买卖交易,并拒付佣金。 分析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为了节省开支,常有撇开中介公司,违背诚信的事情发生。“规范中介市场,建立诚信服务”的呼声越来越响,一方面,保护顾客的利益固然重要,但保护中介公司作为营业主体的合法权益也不容忽视。中介公司为客户提供咨询,提供服务,收取相应的费用是劳动所得,应予支持。另一方面通过私自成交,在二手房漫长的交易过程中,其买卖双方的权益均不能得到保障,风险相当大。 关键字:二手房,置业,跳中介,诚信危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