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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意见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近一轮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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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4日8:53 房地产时报 梁志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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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七部委意见后,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就房地产新政纷纷发表讲话。有关专家认为,这一轮新政的重点依然是针对房价过高,遏止投机需求;供应需求的调控则主要体现在土地上。因此,抑制房价升幅过大,将是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肯定不会是短期措施。 部分土地出让有房价限定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再次重申,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供应土地前,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等规划设计条件,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这明确了土地出让以房价定位等为前提,上海的两个“1000 万”已充分贯彻了这一原则,以4500 元和6000 元定位为土地出让的先决条件。但对其他土地出让尚无房价限定规定。 有关专家也分析认为,根据对2004 年及2005 年一季度房地产用地价格变化的分析,地价水平有一定上涨,但幅度不大,低于同期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涨幅。因此,2005 年下半年地价仍将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不会出现大的起伏。 房价过快上涨因素多方面笔者认为,这次调控矛头仍然针对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希望能够长期稳定住房价格。房价过快上涨因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合理因素,如城镇人口增长较快,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住房需求迅速增加;土地价格上升,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加之商品房品质提高,配套设施和环境改善,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增加。 但是,也有许多不合理因素。正如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所列出的,主要是:第一,大量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第二,一些地区投机炒作现象严重,投资性购房需求迅速扩大。一些居民基于房价上涨预期,也参与购房投资;或者担心房价继续上涨而提前入市。第三,商品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抬高了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第四,部分城市盲目大拆大建,带来大量被动性需求。在经营城市的理念指导下,抬高了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第五,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哄抬房价,误导市场预期。 绝不能说是地价决定房价房价过快上涨不是地价上涨引起的。从成本角度看,地价确是房价的构成部分,但这绝不是说地价决定房价。房价上涨缘于综合性因素,最主要是需求引起的。市场供求决定了房价,开发商根据房子的市场价格来倒推取得土地的成本,然后到市场上举牌竞价。开发商竞拍土地时并不是毫无章法,而是根据当时当地的房价来“出牌”,多高的土地价格能维持多高的利润,这点,他们心里清清楚楚。 有人提出“地荒论”,认为房价的攀升是因为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少了。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说,所谓“地荒”是不存在的。国家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把土地“闸门”,但房地产用地供给是适应需求的。因为,房地产土地供应中,不仅包括新增建设用地,还有存量土地。根据对北京、上海等六城市调查,2004 年用地供应基本满足了房地产开发需求,一些城市还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调查还显示,从全国看,2004 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存量土地占56.3%。同时,土地供应向中低价位商品住宅倾斜明显。
关键字:七部委,意见,房价,新政,解读,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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