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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小区物管费不同 暂住户质疑收费存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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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0日14:22 成都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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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芳草辖区沙子堰小区刚刚改造完毕,住户刘女士等人就遇上了烦心事,“原来的沙子堰由几个独立的大院组成,每个大院都有自己的门卫室,门卫每月的工资由大院内所有住户平均分担。现在小区改造一新后,小区由社区统一管理,社区制订出两种收费标准,常住户每户每月交物管费8元,租房的暂住户却要交12元。”
暂住户:这样收费存在歧视
记者在沙子堰小区看到,各进出口均张贴着关于物管费收取的通知。一位住户告诉记者,目前小区还没有正式开始收取物管费,所以大家还只在议论,一旦收费开始,估计不少在此租房的暂住户都会愤愤不平。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称,自己虽不是暂住户,但这种不统一的收费确实不太公平。随后记者在小区内了解到,暂住户都对此有意见,认为这样做是歧视他们。
社区:租房户增加了管理难度
新能社区居委会书记孙龙元向记者解释了收费标准制订的来龙去脉:沙子堰小区共有599户住户,政府投资23万余元将原来脏乱差的沙子堰改造成如今的花园小区,配备了电动门岗,经严格培训的保安,电子眼监控设备,红外线防盗设施及精心修葺小游园等。这些人员和设备正常运转每月基本支出约10200元,这笔费用将由599户住户共同承担。
社区曾就收费一事召集各院委会代表商议。院委会代表商量认为,暂住户多为租房户,流动性大,人员复杂,给小区管理带来一定困难,所以应该比正住户支付较多的物管费。而且正住户多为拆迁户、下岗失业人员,为了照顾他们,院委会代表商议决定,小区正住户将按照比核算标准12元稍低的标准执行。
芳草街办社事办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社区居委会为居民自治组织,物管费也应由所有居民协商通过。如意见仍不能统一,街办将出面协调处理。
律师:可通过业主大会表决
任正飞律师认为,同一个小区,同类型的物业,实施两种收费价格是一种价格歧视。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对收费标准进行表决,既公正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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