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无条件退房”看上去很美 购房者利益得不到保障
|
| |
|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5年9月16日14:41 劳动报 卓滢 |
|
|
“无条件退房”、“补差价”……近一周来上海楼市频现的这些“承诺”,只是开发商的促销手段而已,对消费者而言,他们的利益是没有任何保障的。近日,房地产专家、律师如是提醒消费者。
上海申房律师事务所孙洪林律师认为,无论是“无条件退房”还是“补差价”,对购房者而言都存在很大风险。固然很多开发商会说这些承诺都会作为附件写入合同中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有法律效力并不等同于其承诺可以兑现。购房者很可能赢了官司,损失了利益,因为可能出现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孙洪林建议购房者,购房时不要受“无条件退房”、“补差价”等因素的影响。“现在开发商的这些保价承诺,有个前提,即房价下跌。其实,一旦房价下跌,开发商的收益同样受到影响,到时候开发商是否有能力兑现承诺就很难说了。”
“目前,房产公司的实力很难确认。有些房产商尽管实力很强,但是投资项目较多,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很有可能一样无法兑现承诺。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的实力可以通过查业绩得到确认,其实力比一般的有限公司强。要小心的是那些由上市公司投资的房产公司。这些公司和普通房产公司一样都是有限责任的,这些公司的实力与上市公司的实力不能划等号”,孙洪林说。除此之外,购房者还要小心的是有些承诺有非法融资之嫌,如此达成的交易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孙洪林认为像这样的购房承诺,最好要明确其是否有担保。这一点上海华东理工大学房地产城市文化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凌嘉琪也颇为认同。 “无条件退房的概念很好,但是缺乏可操作性,尤其是缺乏保障体系。最好明确以什么形式做担保,购房资金如何监管,还要明确一个衡量房价涨跌的标准,包括参照系、时间节点等各种很细化的标准”,凌嘉琪强调,“只有这样,开发商才能获得购房者的信任。”
凌嘉琪认为开发商提出上述承诺,说明他们认清了现下的房地产形势,是件好事,同时房产开发商面临的资金回笼的迫切性可窥一斑。
关键字:无条件退房,购房者,利益,促销,房地产,开发商,资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