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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有“险”可保 分摊风险租房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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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0日15:24 解放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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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张先生给本刊来电,反映自己出租的房屋被盗窃,家中的电器用品丢失。他找租客赔偿,租客说自己的钱财也受到了损失。张先生询问:市场上是否有针对租赁房屋的财产保险,能够适当分摊一些租赁房屋的风险,同时也避免房东和租客之间的利益纠纷。 上海房屋租赁市场正日益兴旺,仅市区就有上万户准备出租的房屋,市场上租赁房屋的成交量也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60%。由于家具设备损坏、盗窃受损等原因,房东和租客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有些房东为规避财产损失,特地在租房协议的附件中列出出租房屋的财产清单,申明若有意外等发生,由租客赔偿。但如果遇上了意外火灾等,矛盾往往就无法解决了。那么能分担风险、进行经济补偿的保险,能否帮助解决这个难题呢?
多种保险保房东财产
本刊从各家财产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市场上主要有两类关于出租房屋的保险。
一类是家庭财产保险。部分公司的家财险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及室内装潢等提供保障。如太平洋产险的安居综合险,将房东出租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及房屋内装潢、家具等财产纳入承保范围。此外,据房产中介人士透露,部分房产中介公司在交易成功后奉送给房东一份免费的保险。如上海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赠送的保险,年缴保费40元,对房东出租房屋内家具及室内装修等财产承担最高5万元的赔付,就是这种类型的保险。
因这类保险来自家财险,一般都要房东购买,不负责租客的财产损失。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公司的家财险将出租房屋后的损失明确列为除外责任,房东在选择家财险的时候要注意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另一类是专门为房东量身定做的出租财产保险。沪上已有几家保险公司推出这类保险,只是很多还养在深闺无人识。如平安保险的新世纪家庭保险,保障房东因意外事故或盗窃、抢劫造成的出租房屋、房屋附属物及房屋装修损失及出租屋内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的损失。同时,还附加了“租金收入损失条款”,承担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的房屋无法居住,被保险人合理的租金损失。
又如太平财险还推出了“房东综合险”,主要对房东在承保居所内的财产由于自然灾害、意外损坏或遭他人恶意破坏的损失负责赔偿;同时还可附加盗抢损失保险和水、暖管爆裂保险及租金收入损失保险。
其他如人保也推出了“E———出租无忧”,不仅保障房东室内财产被盗抢及由管道破裂、水渍等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租金损失,而且还可附加“房屋出租人责任保险”,承担火灾、爆炸、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漏电、煤气泄漏、结构破坏损失或倒塌致使房屋承租人及其家人人身伤亡。
保险公司提醒市民,投保这类房东保险,需要提供房产证、户口薄等有效房产和身份证明,以确保所投保的房屋产权是合法有效的。
租客保险确保租房无忧
据了解,目前沪上专门为租客提供的保险并不多,比较典型的两个是太平财产的“租客综合险”和人保的“E———租房无忧”。
“租客综合保险”主险对租客自有的在承保居所内的财产,由于自然灾害、意外损坏或遭他人恶意破坏的损失负责赔偿,同时附加了盗抢险。另外,“搬家损失保险条款”也是这款保险的一大亮点,规定在本市范围内,专业公司搬家时,因意外碰撞、盗窃、抢劫或主险所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将予赔偿。市民胡先生租房搬家时,搬家公司不小心把自己的电脑显示器给摔坏了,他和搬家公司协商了很久,最终搬家公司也只承担了小部分的赔偿。如果胡先生投保了“租客综合保险”,那么搬家损失就可由保险公司负责。
相比之下,“E———租房无忧”更具有一些特色条款,如“居家责任损失条款”,租客及其家庭成员在承保居所内对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补偿。“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条款”对电压异常引起的家用电器的直接损毁进行补偿。条款还规定每单达到200元保费的,则免费赠送“搬家损失保险”。
细分化产品大有市场
业内人士认为,专门为房东和租客定做保险产品,乃是市场细分的必然结果。在一些发达国家,大多数房东在房屋出租前,都会主动购买公寓的房东租客综合保险。更有甚者,有些房东在租客买了保险后才答应租房子。目前在国内,多数保险公司只是把这种细分化的产品当成公司宣传的一个“特色”,并未着力拓展,因而使得一些房屋租赁险在市场上还没有形成气候。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以及房屋租赁市场的日益兴旺,这种细分化的产品很受欢迎,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关键字:租赁,财产保险,风险,租房,财产损失,赔偿,房东,租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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