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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和房价变动情况进行分析,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各县市房地产市场月报数据上报制度从本月开始实施。这一制度将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改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提供有力的依据。
根据今年5月份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我市被国家建设部列为全国40个重点监测房地产市场的城市之一,房地产市场的月报数据将统一上报至建设部。各县市重点上报的内容包括不同套型新建商品住房供求结构、二手房买卖基本情况、商品房供需基本情况、不同价位新建商品住房供求结构、商品住房购买对象分类等。其中,批准预售、结转可售、登记销售的商品房面积和套数要明确上报。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批准预售面积是指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结转可售面积是指以前年度(不含本年度)新上市的楼盘至统计时点为止的未售出的商品房面积;实际登记销售面积是指已实际成交的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面积;平均销售价格是指实际成交的商品房的平均价格。这些数据都是监测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参数。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将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历史比较,及时发现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准确判断市场发展趋势,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控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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