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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办起学生托管所 律师说其涉嫌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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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8日15:15 上海商报 何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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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私家车,一间房地产公司多余的办公室,就打算开办中小学生接送“托管所”。昨日,在中小学教育网论坛上,一位自称复旦毕业的徐小姐在中小学教育网论坛上发了个贴子,公开表示:可在任意时间接送虹口地区的孩子上下学,并有安全舒适的地方供孩子温习功课。
记者根据徐小姐留下的电话打过去,原来,徐小姐是虹口区一家房地产连锁公司的负责人,公司里面共有四五个职员,都是大学文化的中年人。现在房地产生意很不好做,公司业务一直比较萧条,徐小姐和几个同事现在基本处于半休息阶段。这段时间学生开学,媒体报道很多家庭孩子接送难,她和几个同事一合计,用现有资源办个临时的中小学生接送“托管所”,也兼职赚点外快。
徐小姐告诉记者,公司的一个职员正好有私家车,可以接送虹口闸北等附近区域的中小学生,房产公司有一间比较宽敞的办公室,可以容纳十几个孩子学习,而且公司的几个职员都是大学毕业生,可以照顾孩子兼给孩子辅导功课。每个孩子每月收费300元,如果超过预定时间,再加收一点托管费。
按照徐小姐的计划,只要招到10个孩子,每月的收入就不错了,既可合理利用资源,又可以适当盈利。据了解,徐小姐她们最近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业务,到网上发贴,到公司附近小区贴广告等。已经有感兴趣的家长打电话来问了。
虽然徐小姐对兼职办托管服务很有信心,不过上海四方律师事务所的陈宏律师却提醒家长,送孩子托管一定要谨慎,因为像徐小姐这样开办托管服务属于临时起意,其房产公司的经营项目没有托管少儿服务这一项,应该属于非法经营。如果家长把孩子送到这里托管,权益会得不到保障。
另一方面家长如果把孩子托给徐小姐等代管,徐小姐等担负相当于钟点保姆的职责,只不过把服务的地点从家里转移到了房产公司的办公室,如果孩子出了意外,家长会因监护不当需要负主要责任的。
关键字:房产公司,学生,托管所,非法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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