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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成首付”创意可行但买家还需谨慎 9/5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5年9月5日12:34 房地产时报 田苗苗

  近日,上海一家开发商推出了“一成首付”的营销方式,凡买其楼盘的客户,只需支付房款的10%,其余20%首付款到交房时再支付。而首付款的20%则先由专业投资公司承担,只要购房者向投资公司提交贷款申请,获准后,投资公司将为购房者提供贷款。

  很多被首付阻挡买房脚步的购房者对此表示十分心动。没有了首付的障碍,对很多积蓄不多,但又有购房需求的年轻人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上海市大道律师事务所的刘新艳律师提醒欲购房者:这种“10%首付”和当初房产市场上的零首付有本质区别。当初“零首付”是银行为了减轻购房人首期付款压力而实行的一项金融策略,目的是为了刺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而现在的“10%首付”实质上则是开发商针对楼市调控推出的一种营销策略。从风险角度分析,相比于打折优惠和团购等促销方式,这种促销要开发商承担更大风险:如果购房者到交房时不能交清首付余款,房子等于没有出售,耽搁了一年多,有可能错过最佳出售时机;对于购房者来说,到交房时若还不能还清全部首付款,除不能入住外,实际首付的10%也将付诸东流,现在的房子动辄百万,购房者也面临着不小的风险。此外,在不清楚开发商和投资公司间的关系以及两家公司签订的协议内容的情况下,一旦出现纠纷,购房者的权益维护将处于被动地位。

  尽管风险大,“10%首付”作为商家的一种促销创意还是可行的,购房者在购买过程中要慎之又慎,必要时可请律师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  


关键字:一成首付,买家,谨慎,纠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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