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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需要房地产商公布成本 部分成本无意义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0月23日8:57 中国经济网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至少在上海这个城市,2002年以后开始的房价飞涨与土地价上涨并无关联——一直到2003年春天,上海的房地产商还在“吃低地价乃至零地价的土地存货”,并还有富余!在房价高涨的2003年和2004年,房地产商辩解说是地价高影响到了房价高,那么上海在2001年前低地价乃至零地价土地上造的房到2002年以后一路飞涨又怎么解释? 

  事实上,不管土地转让费是否发生、发生多少,房屋的销售价总是“与时俱进”的。房子什么时候出售,房地产商就按什么时候的市价出卖,没有哪个房地产商会因为土地得来时是零地价、低地价,卖房时地价就按零计算和低地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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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房价,商品房,土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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