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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为地方土地出让金分配定比例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0月17日10:27 第一财经日报 郝倩
  昨日,新华社有消息称,有关部门将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使建设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各提高一倍。对此,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相关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解释称,即将出台的《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会改变地方所获土地出让金的分配方式。而业内专家认为,地方政府将由此减少出让土地的动力,同时也避免了一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联动炒高地价房价的动因。

  “土地出让金”管理趋于规范

  新华社消息透露,上述《办法》现已基本修订完成,待国务院审批后,未来几个月内可正式下发。《办法》草案中提出,土地出让金总额的15%必须用于农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此前的做法是,土地出让金增值部分的15%做此用途。《办法》草案中对涉及到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支规范的部分,可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两税一费”征收的新标准不存在太大变动空间。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上述人士对记者解释称,这是土地出让结束后的分配方式的改变,原则上与开发商以及地价都没有关系。新《办法》将强制地方政府将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用来做农民保障,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各方面的内容。所谓15%的比例,之前以“土地出让金增值部分15%”来计算,本来就很难确定底数,新《办法》将让它实施起来更容易。

  “事实上,在确定土地出让金总额的15%必须用于农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之后,接下来必然将有更加详尽的规定出台,最终将对整个土地出让金进行完全的比例划分。”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说。根据之前的说法,《办法》可能还将规定土地出让金中5%以上用于廉租房建设,地方留给后任政府做发展建设资金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也将以一定比例固定下来。

  目前,有关“土地出让金”的规定基本上由各地具体决定。

  避免一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联合推高房价

  易宪容认为,对于土地出让金使用的具体划分比例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使土地出让金纳入中央财政的监管,地方政府今后将必须按照《办法》规定对土地使用金具体分配,从而避免地方政府对出让金的过分依赖和随意支配。

  不久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已占到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

  “作为公共资源出让之后,土地出让金本来就不应该由地方政府独立支配,这样不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教授认为,之前一些地方政府助力房价上涨,从而带来地价上涨,获得高额土地出让金。但是新《办法》实施后,地方政府不仅不能靠土地出让金支撑地方财政,还要在获取土地出让金时,花费更多的精力投入基建以及廉租房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这就减少了地方政府推高房价的动力,“今后即使地价上涨也只可能压缩开发商的利润空间”。
关键字:开发商,国务院,房价,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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