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了二手房别受煤气“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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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1月29日10:47 网文 |
新买下二手房的业主接连因煤气而受气。日前,虹口区消保委接到多位消费者投诉,反映因为不了解有关行业的规定,被煤气公司罚了款,有苦难言。
王先生投诉,一年前他买下二手房之初,就已在煤气公司成功过户,但最近煤气公司发现其表具损坏,要求他补缴煤气费1990元,否则就不再供气。王先生回忆起当时情景,煤气公司没有上门查看表具就与他签定了用气协议,也未告知过户时应注意的事项,王先生认为这1990元补缴费不合理。
无独有偶,最近,徐先生投诉的问题与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如出一辙。他也是在一年前买的二手房,只是房子出租了。今年7月,煤气公司上门查看时,发现煤气表具擅自动过,并造成了损坏,遂用同样的理由催其补缴用气费。徐先生缴了700多元。同样,他也产生疑问:当初过户时,煤气公司为什么不上门检查表具,也没有对相关事项作提醒,发现问题却让消费者单方担责?
虹口区消保委认为,煤气无小事,若出了问题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为杜绝安全隐患,煤气公司从严管理没有错,但从这两起投诉来看,煤气公司在处理此类问题上的简单做法值得商榷。在此提醒消费者,买下二手房后,不要怕麻烦,应从每个细节上注意杜绝安全隐患。煤气过户时应尽量要求煤气公司上门查看,并请他们对管道、表具等逐一检查,必要时在用气协议上注明。作为业主也应主动向煤气公司了解有关事项,以免自己违规了还蒙在鼓里。
关键字:二手房,交易,煤气,,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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