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北京市银监局召集北京16家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负责人,正式传达《现场检查意见书》,其中包括最受业界关注的“未封顶楼盘不能办个人住房贷款”等规定。
建行已明确表示不再给未封顶楼盘发放按揭。而工行总行早几天已经接到北京市银监局的相关通知,但由于该通知不是由中国银监会下发,工行其它地方分行将仍按照原来的办法给个人作按揭贷款。 随着事态的演变,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已经照章办事,而光大、民生等银行也表示最迟11月初就会停止办理未封顶按揭业务。一旦执行到位,开发商的苦日子就来了。但另一方面,公积金管理中心内对未封顶楼盘公积金房贷尚未叫停 。
其实这次的多项规定,早在2003年,银监会出台的121号文中就早有要求,只不过这次强调要求各大银行必须“严格执行”。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同样在此次通报传达之列,并非象外界传言的新政仅针对非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但是,该份意见书并未明文设定具体的执行时间。
尽管目前只有北京市银监局有所动作,网络评论家余丰慧认为,“这一旨在收紧资金,保护房地产金融的政策不久将在北京以外的地区也严格执行起来,这一政策的有效实施,将对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限制利用个人信贷进行以赢利为目的的住房投机行为,特别是对防止假按揭等骗贷行为,能起到关键性作用。”
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则对此作出了不同的注解,他认为此举是“逼开发商多囤两天房”,因为开发商拿到预售证开盘后,如果银行不放贷,开发商无计可施,干脆等封顶再说,而银监会的这些规定是“银行只考虑自己的风险,所以将风险的包袱扔给了开发商扛着,而扛风险当然是需要利益的,换句话来说开发商获利,是基于承担了巨大经营风险、政策风险以及资金压力后的收益。”他预测,实施121文件会推迟开发商拿预售证的时间,资金紧张的背景下,还会有房地产企业减少开发量。
121文件若严格执行,打击最大的其实是开发商,之前开发企业能在项目封顶之前拿到已预售楼盘100%的房款,而此次银监局高调表示要执行各大银行不能给未封顶项目做个人按揭贷款的政策,将导致开发商在项目封顶前只能拿到部分房款做开发资金,也就是房款20~30%的首付和部分现金购房的资金,这将给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周转带来一定的压力,延缓开发商回笼资金的速度,提高对开发商自有资金“家底”的要求,而底子薄的开发商则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
长期以来,期房销售已成惯例,而现房销售甚至准现房销售的项目在北京屈指可数。“我们现在只能采取先收首付的办法来回流现金,否则能否支持到封顶都不知道。”位于京城西北某尚未封顶的项目负责人大吐苦水。与这位开发商同样处境的不在少数,大多已经接到各银行不再放贷的通知。
而另一位知名开发商由于同时有主体结构已经封顶项目在售,因此处境不似上述开发商那般艰难。但他也表示将会影响后续项目的进展,之前大部分资金都放在了土地上。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与资金链有莫大关系,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往往是用于购卖、囤积土地占用了大部分资金,而真正用于开发建设的流动资金少得可怜。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如果销售受到严重影响时,其资金链很可能断裂。
关键字:未封顶放贷和封顶放贷给开发商带来的差异:开发商拿到预售证开始销售时,工程只是刚开始甚至是挖坑阶段,而从挖坑到封顶大约需要8个月左右,“这8个月往往是开发商最困难的时期”。 尤其是刚刚开盘不久、又刚建出地面的楼盘开发商。“封顶前的时期对开发商来说是资金考验的重要一关,工程款项的支付,开发贷款的偿还都指望出地面到封顶前的销售回款。一旦这部分回款受阻,开发商必须重新规划资金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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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紧急叫停北京市未封顶楼盘个人房贷
北京叫停未封顶楼盘按揭 银行房贷成调控焦点
【关注】 早在2003年,人民银行就发布了121号文件,明确规定,为减轻借款人不必要的利息负担,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但是3年来金融机构一直没有实施这一规定。→ 2005年8月15日,人民银行发布《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 央行报告发布9天后,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明确表态:商品房预售制度暂不取消。 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也表示,目前北京不会停止期房预售。 → 今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白鹤祥等33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 10月25日,北京市银监局紧急叫停北京市未封顶楼盘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业务。这一举动再次把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推到了风头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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