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别关注]租房可落户”尊重了“迁徙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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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1月3日9:31 武汉晚报 |
今后,在成都购买符合条件的二手房甚至是租房,都可在成都落户,成都市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上再次迈出实质性步伐,走在全国各大城市前列。
户口,在我国本来是用来发挥“证明公民身份,维护治安秩序,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三大作用的,但在操作过程中,却逐渐演变成了“城乡之间的一道藩篱”,长期的户口壁垒,不仅因为“工农剪刀差”发展了城市经济和福利,更造成了农业户口和城市户口公民在事实上的不平等,许多城市居民能够享受的权利,农村公民却享受不到。以户口为表象的种种物化的指标将人分为三六九等。想跨越这道藩篱,需要通行证,而在绝大多数时候,通行证就是“钱”,要靠买房、投资,或者直接出钱来获得一个城市户口。
由于户籍制度涉及到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一系列排他性的福利制度,户籍改革包袱沉重,但近年也成效可观。1985年在全国实行居民身分证制度,迈出了户籍改革的第一步。1997年6月,城镇常住户口的办理第一次放开,条件是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是户籍改革突破性的一步,为更大范围的户籍改革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
成都的探索,是对公民“迁徙自由”权利的尊重,是让每个公民平等享受国民待遇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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