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开发商用销售回款来支撑项目 近日,北京市银监局召开了在京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情况通报会”,重申“凡是一手住房项目均必须主体结构封顶后方可发放按揭贷款”等规定,并表示,如发现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主要责任人要就地免职。一时间,引起房地产界的骚动,购房者也十分关注这一政策会对未来房价产生什么影响。有业界人士认为,“先封顶再按揭”也许将或多或少地改变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利益格局。银行金融风险凸现 此次北京银监局叫停期房预售(未盖到封顶的楼盘)个人房贷,并不是什么新的规定,只是对当年央行121号文内容的重申。早在2003年,央行下发的121号文的时候就曾引起地产商们的震动。 据中原物业顾问公司中国地产研究总监程云博士介绍,整个房地产行业通过借贷银行资金、占用建筑商资金、使用购房者预售款资金,完美演绎了自有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技巧。但是,较大的财务杠杆同时也隐含着较大的财务风险。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的现象,房地产商由于自有资金少而无法为债务清偿提供合理保障。在融资渠道单一的情况下,开发商的资金大部分都来源于银行。银行的贷款资金或潜在的银行来源资金都迫使银行实质上承担着房地产商的开发风险。由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承担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风险显然存在着利益责任不对等的现象。这一看法在央行的《房地产金融报告》中也有所显示。 央行的这种担心,不幸成为了事实:今年7月上旬,曾一度震惊京城的森豪公寓骗贷案开庭。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控在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骗贷共计7.47亿元;9月中旬,中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因利用假按揭骗取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的购房贷款3200万元和北京西城工商银行2200万元相继被告上法庭;9月下旬,立恒名苑曝出1.65亿元假按揭,涉及的80多人因此成为百万“负”翁…… 对开发商是个利空 “房地产项目必须主体结构封顶后方可发放按揭贷款的规定,与其说是抑制需求强化房地产调控,还不如说是银行业为防范金融风险而急筑防火墙,”一位业界人士这样认为,“这对房地产商的影响也是因人而异,一些实力雄厚的开发商早在三年前央行121号文下发时就已经打过‘免疫针’了,一般会有充足的资金准备。而对于那些实力不济指望靠销售回款来支撑项目的小开发商来说,可就是雪上加霜了”。 虽然“先封顶再按揭”在2003年央行发布的1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中,就明文规定:“为减轻借款人不必要的利息负担,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一共3页 1 2 3 下一页 关键字:先封顶再按揭,上海楼市,中国房产,北京楼市,房产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