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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帮你忙:上家不迁户口应该有谁来承担后果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1月6日13:19 房地产时报
  我买入一套二手房,上家答应半年内迁出户口。但是,上家本人在外地工作,在上海没有可以落户口的地方,如今干脆不接我的电话了。半年合同约定期现已过期,请问,我该怎么办呢?读者谢先生

  近年来,因户口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一旦发生户口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目前户籍管理由公安部门按照现行户籍政策进行,比如,该房屋是卖方的唯一房屋,没有其他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多数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相应地,买方户口也就无法迁入。因此这个问题目前可谓解决乏术,若事前未能有效预防,事后补救非常困难。

  谢先生现在所遇到的问题,一是与上家及其亲属朋友积极联系或通过公安部门寻找原户口的可迁入地点,二是若原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责任或由于逾期已给买方造成实际损失,则可向法院就赔偿问题等提起民事诉讼。

  在目前的房屋产权转让与户籍迁移相分离的体制中,法院是否有权对有关户口迁移的诉讼做出强制性判决,或者购房人是否可以对卖方及其亲属的户口申请强迁等问题尚有诸多的不确定。因此,有关户口问题需购房者事先留心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关键字:购房,二手房,房屋产权,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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