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凌宝亨、副主任吴鸿玫因涉及事情协助调查,上海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有多位干部向中纪委调查组反映问题。国资委调查显示,上海国资经营公司对房地产领域的委托贷款有70多亿元,超过对重大市政工程、基建等领域的投资。70多亿元中,有80%以上贷给民营房地产企业,贷款年利率6%至15%。基于这一情况,上海市国资委向上海国资经营公司发出专项整改通知。要求上海国资经营公司必须积极配合公安局经侦总队对委托贷款的调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央行对房地产行业贷款的有关规定,立即停止对房地产领域的委托贷款。据估计,2003年委托贷款资金不足10亿元,至2004年已达30多亿元,2005年则更多。调查显示,70多亿委托贷款中,涉及合作项目达60多个。
高通智库分析师:上海国资委托贷款属于“渠道合法,目的非法”。上海房地产行业的地方特点——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在这样一个市场环境中,80%以上国资委托贷款流入民营房地产公司,已经说明了资金的真实诉求。下一步值得关注,这些委托贷款是否会被追会,以及由此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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