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银监局紧急叫停北京市未封顶楼盘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业务,开发商的资金链以及房地产金融风险等问题再次受到关注。 而事实上,早在2003年6月央行出台的“121号”文件就已经明确规定:“为减轻借款人不必要的利息负担,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事隔三年,此项政策为什么又会被重申? 恶性房贷唤醒“沉睡”禁令 “重申此项禁令的主要目的就是防范潜在的房地产金融风险。其出台的直接原因就是北京市银监局在9月底开展的一次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房贷业务检查,正是在这次业务检查中暴露出来的严重问题促使监管当局做出这个决定。”厦门大学不动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郭晓武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近年来连续发生利用假按揭骗贷的恶性案件,从森豪公寓到近期的立恒名苑都反映出在个人房贷业务中存在很多危及金融安全的严重问题。 “问题实际上一直存在,如大部分的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直没有认真执行此项禁令。这是导致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光大银行风险管理部处长姜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越来越紧张,问题越来越严重,导致楼盘迟迟不能交房,这将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顺驰房地产就是一个例子,实际上存在此类问题的远远不止这一家企业。 他认为,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对人民银行关于封顶房才能发放按揭贷款的规定一直配合不够,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只有建设规划的项目发放预售许可证,而银行一直认为只有封顶楼盘才有预售许可证,所以对持有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开展了按揭贷款,当然不排除银行心照不宣或明知故犯的可能,大型国有银行也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使得个别严格执行这个规定的银行在市场份额上受到挤压,产生较大的市场不公平情况。 他强调,随着假按揭案件的不断暴露,房地产信贷市场隐含的风险日益增大。房地产企业在通过各种手段来弥补资金缺口,如果出现大量的烂尾项目,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严重的金融风险。一共5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关键字:北京,银监局,未封顶楼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