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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价房标准怎界定? 楼市陷入地产政策大迷局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1月9日10:11 南方都市报
  “国十五条”今天正式实施,在强势稳定房价的同时,也被冠以“苛刻”、“一刀切”的评价。但在中央不容商量的语气中却有一句“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的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这也给广州业界留下一些期待空间。今年初,中央曾表态,2006年的宏观调控将注重因地制宜。政策能给广州楼市一点特殊待遇吗?国十五条要着陆广州,应如何与本地市场对接才安全有效?广州的房地产专家、发展商提出自己见解。 

  1、中低价位房标准如何界定?

  专家:6000元/平方米?4500元-5000元/平方米?

  发展商:标准若定6000元仍有利可图

  “国十五条”第6条、第13条都提及,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总量70%,以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那么,广州的中低价房到底该处于什么样的价格幅度?

  70%政策执行障碍多

  记者采访时发现,这一政策执行时面临不少障碍。首先,如何定义高档、中低价位商品房?目前国内没有标准,房子定价主要是依据市场。例如,一套用料一般的楼盘,如果市场行情好,它就可以卖到高于它原来档次的产品价钱。其次,中低价位房到底处于什么幅度才真正实现与普通老百姓对接?北师大房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提出,划定中低价位房的标准线在“国十五条”执行时尤为重要,这一标准需由当地政府限定,这也是“国十五条”为数不多留有余地的地方。
关键字:商品房,国十五条,宏观调控,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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