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将正式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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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1月9日13:21 房地产时报 |
明年1月1日起,由建设部制定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根据这一办法,包括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等在内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将可公开查询。 该《办法》的出台,完全发挥房屋权属登记的公示作用,切实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屋交易的正常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购房者可以通过正常途径查询所要购买房屋的相关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了解所要购买房屋的自然状况(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权利状况(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记机关记载的其他必要信息,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如,有可能所要购买房屋中有抵押存在,不去查询,购买人就不可能知晓,遇到出卖人有意隐瞒此事,纠纷就产生了;有可能所要购买房屋是被法院等司法部门查封的,可权利人却称该房屋可以进行交易,等骗取相关房款后,逃之夭夭;还存在一些假房主,通过租赁的途径取得房屋使用权,然后再以房主的身份或制作假的产权证再行将房屋出售或出租,骗取买受人或次承租人的钱财。2006年1月1日该《办法》的实施,则可以有效控制不法之徒利用空白点行不法之事。
其实在本市相关房地产交易中心早已可以进行有关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这也是本市房地产交易规范化、制度化的体现。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有关行政事务的透明度逐渐得到提高,公示制度在具体事实中得到体现。
最后,为了最终杜绝房屋买卖进行相关的不法行为,购房者在购房时除了进行必要的房屋权属信息查询外,还要多方位,多角度了解所要购买房屋的相关信息,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在法律层面上进行把关,让自己的购房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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