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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空白 应该对"群租"进行适当行政和立法干预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1月9日14:4 中新浙江网
  姚小姐早先在市中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目前还不用自住,姚小姐准备出租“以租养房”。正当她极力寻找租客的时候,当地的中介告诉她,由于姚小姐的房屋有几间房,可以考虑多租给几个人,这样租金可以高一些。

  “当然,我也和中介说过,尽量不要男女混租,这种情况比较麻烦。最好是公司里作为职  工宿舍。说穿了,作为房东来说,群租就是为了可以多收一些租金。”姚小姐很坦诚地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事实上,群租现象目前已经成为一个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既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

  “我曾经接到过一个案子,一个小区里面,竟然有一半以上的房子用于群租。”上海联业律师行许海波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

  群租如果演变成“家庭旅馆”,容易发生变相逃税、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而社区内群租现象也难管,易带来社区安全隐患。所以,对“群租”进行适当的行政和立法干预是应该的。前阶段上海有关政府部门专门组织打击群租现象,可是这在法律上很难定夺。

  “说得小点,就是房东将房子多出租给了几个人;说得大点,有房东变相将房屋作为家庭旅馆的嫌疑,如果这样,就是居改非了。因此,很难界定。”许海波认为。

  但是同时,我们应该通过这个问题的现象看到本质。房东是为了多收取租金,可是对于房客来说,则是为了减少租金的支出。这也说明了,低收入群体的住宅消费和生存权问题。

  对于一些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来说,租房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而对那些进城务工的人员来说,租金支付能力更低。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对群租问题进行盲目取缔的话,低收入群体的生存权会受到侵害。同时,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群租会侵害相邻权。“当然我个人认为,侵害相邻权从法律上是很难成立的。相邻权主要表现为妨害通风、采光、通行、排水等相邻权益。群租并不必然导致侵害相邻权。说到底,群租需要综合治理,在加强政策立法和行政管理的同时,我们也需要一些宽容。”许海波说。

  完善廉租房体系加大供应小户型

  在上海东方早报记者的采访中,碰到最多的是一些刚进入社会的青年人。“和以前自己的同学一道租房当然最好,大家彼此认识,又能节省租金,而且还有仍然在大学寝室里一起相濡以沫的感觉。如果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当然不会希望和别人,特别是不认识的人居住在同一屋檐下。”今年刚踏入社会的小顾这样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


  中低收入者,主要为刚进入社会的青年人,收入与房租不相称,上海居住成本高涨,使他们不得已做出了群租的选择。“如果单一的取消群租,上海居住成本如此之高,很容易流失各种层次的人才,这样的城市竞争力很容易受损。”有业内人士这样指出。

  天地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分析员翟国胜表示,上海新建住宅房型普遍偏大,这为分割群租提供了直接的便利。目前上海两房100平方米以上、三房130平方米以上的浪费型房型设计太普遍。

  “这也可以看出,上海房价在前两年还是上涨过快。我们需要以宏观调控的政策将房价理性回归。只有不合理的房价,没有不合理的房租,这是房屋居住属性的本质决定的。让房价回归其本来面目,使房东依靠正常的出租行为都可以获得正常水平的收益回报,这是根本。”

  另外,也有众多人士指出,加大廉租房供应,完善体系才能有效地解决群租问题。

关键字:房价,群租,房租,上海,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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