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冬季租房购房当心供暖纠纷 责权划分清晰为首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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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1月9日9:11 新华网 |
北京11月6日电,随着供暖季节的到来,北京二手房买卖和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的供暖费纠纷呈上升趋势。以下是两种常见的冬季供暖纠纷:
小吴与人合租了一个二居室,感觉很称心。最近楼道里贴出了一张收取供暖费的通知,而小吴当初和房东签合同时并未涉及到供暖费用问题。于是,小吴打电话给房东询问供暖费用由谁交的问题,房东表示应由承租方交纳。面对一大笔供暖费用,小吴叫苦不迭。
马先生新购了一套二手房,却为供暖费烦恼不已。原来,马先生的房子12月底才能办完所有手续入住,他希望原房主承担一部分供暖费用。可是,原房主认为自己并未住在此套房内,因而不应交纳供暖费。虽说供暖费并不多,但马先生心里觉得有点别扭。
那么,二手房冬季供暖费到底由谁来承担?消费者又如何避免供暖纠纷呢?
据北京房屋中介机构“我爱我家”专家介绍,租用民宅或公寓时,供暖等相关费用大多由出租方缴纳。因为大多数出租方在出租房屋时已经将物业、供暖等费用平均折算到了每月的房租里,所以承租方通常无须单独缴纳此项费用。如果出租方的租金里不包含物业、供暖等费用,那么供暖费应由承租方缴纳,但前提条件是租赁双方已经达成了关于“由谁支付供暖费用”的相关协议。
对新购二手房暖气费应由谁支付的问题,房产专家认为,通常的解决办法有三个:一是原业主将已交的供暖费无偿顺延给购房人;二是买卖双方协商后,由购房人与原业主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这笔费用;三是物业前期的供暖费用,在双方过户完成后、物业交验办理之前由原业主先行支付结算清楚,新供暖季的供暖费用在物业交验办理之后由购房人支付。一共2页 1 2 下一页 关键字:冬季租房,冬季供暖,责权划分,供暖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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