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税” 推高京城房价 |
|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2月19日13:10 上海证券报 周年洋 |
仅从二手房交易来看,针对这个市场出台的税收政策,有征收营业税(未满5年5.5%)、个人所得税(未满5年1%)和土地增值税(差不多1%),加上原有的契税和印花税,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额超过了8%。 一套2003年买进的60万元的房子,装修5万,现在市价80万,按照这些政策增加的交易成本来匡算,以可提供原始凭证的方式计算,这套房子如果出售要缴纳93640元的税费。如果这套房子是自有资金买入,那么60万元三年存款利息差不多4万,如果是按揭贷款,三年付出的利息差不多9万元,这还没有加上入住时缴纳的契税和维修基金。总起来看,如果每年的涨幅不超过8%,三年之内的房屋出售,自有资金只有微利(如果算上付出的时间和辛苦,其实也是亏本的),而贷款的则亏本。 在亏本的情况下,房子持有者只能等待房价上涨弥补亏损。如果没有这些税费和5年的时间限制,这些房子本来可能进入市场流通,现在则沉淀起来,或者出租,或者空置。供应减少,需求不变,房价焉能不涨? 正确的态度是出台各类政策促进房产交易。增加房产供应。 1、 只要是通过公开竞标形式,土地尽可大量供应,建更多的房子才可能降低价格。 2、 二手房交易只可“毖后”不可“惩前”。今日制定的政策只能管今日以后发生的事情,不应该往前追溯。对于已经购房的人,不是限制5年内不准交易,而是鼓励5年内交易,超过5年则征收新出台政策要求的税费。这样,才会在二手房市场出现大量供应,从而降低房价,最终维护穷人的利益,也维护了资本自由的权利。 3、 政府只建廉租房不建经济适用房。谁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很多人会通过做假获得资格,而获得廉租屋的权利,就可以筛选掉大部分做假者,毕竟其中获利远不如经济适用房大。一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关键字:北京,房地产业,个人所得税,政策 |
|
|
|
 |
新闻查询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