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出处:国家税务总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11月10日
实施日期:2006年12月1日
主要内容:自2006年12月1日起,本市将要求二手房个人售房者必须提供土地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或相关的涉税证明,才能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对既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证明,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征收办法,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计征土地增值税。
政策影响:征收土地增值税所带来的影响要远远小于征收营业税、个税所产生的影响,市场反应趋向理性,整体状况有所回暖。
●二手房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
出处: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11月29日
实施日期:2006年12月1日
主要内容:二手房范围从住宅扩大到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此外,所征收的土地增值税也将不扣除因转让房屋获利所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影响:政策的明晰以及整体渐趋平稳的发展势头带动交易主体心理预期得以提升,前期被压制的购买热情开始释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二手房市场交易的回升。一共11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关键字:公积金,发改委,二手房,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