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租房人均面积有标准
2月15日,市工商局发布了新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和新版《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征求意见稿,并自4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新版《租赁合同》规定:承租的居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承租集体宿舍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4平方米的,将不予办理登记备案。
6、第四批保护建筑揭牌
2月21日,上海市第四批优秀历史保护建筑揭牌。原中苏友好大厦等234处建筑被纳入优秀历史建筑之列。到目前为止,上海市政府已公布了632处、共2138幢优秀历史建筑。按照上海“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涉及9个区15处成片保护整治项目即将试点,30处居住类优秀历史建筑修缮正在进行。
7、住宅性能评定有国标
从3月1日起,上海开始实施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城镇新建和改建住宅的性能评定,反映住宅的综合性能水平,体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产业技术政策,倡导一次装修,引导住宅开发和住房理性消费,鼓励开发商提高住宅性能等。根据住宅的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等5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将住宅分为A、B两个级别。
8、二手房公积金贷八成
3月1日,上海公布《关于微调本市部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的通知》,鼓励自住性购房。通知明确从2006年3月1日开始,五年以内(含五年)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享受8成30年的待遇,此前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一直执行7成上限。一共9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关键字:上海,房地产,公积金,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