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租赁试行“一站式服务”
3月1日,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一站式服务”在上海市大宁路街道进行试点。上海市民出租房屋不再需要多次往返房地局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赁双方只需在所在街道的“一站式服务”点登记并通过局域网在房地局同步完成信息复核,当场就可拿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信息记载通知书》。
10、公积金试点装修贷款
从5月起,本市公积金贷款不仅可以用来买房,还可以申请作为装修款,该政策在浦东新区三个楼盘率先开始试点。在试点楼盘,消费者除了可以申请正常的公积金购房贷款外,还可以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装修。按照规定,购房贷款和装修贷款两者相加,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
11、“国六条”延续宏观调控
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点意见》,出台了六方面的政策,即“国六条”。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根据中央部署,上海拉开了又一轮房地产调控序幕。2005年“国八条”的核心是稳定房价,而2006年“国六条”的重点是住房结构的调整。
12、“十五条”细则强势出台
5月29日,作为实施“国六条”的细则,由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正式发布,在上海激起反响。主要内容包括: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重须占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购房不足5年转让须交营业税;项目资本金比例低于35%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宅,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无偿收回使用权;2006年房屋拆迁规模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以内等等。一共9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关键字:上海,房地产,公积金,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