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建设厅对全省第二批城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共抽查了48项工程(居住建筑26项,公共建筑22项)。其中:检查合格项目共15项,占项目总数的31.3%;基本合格项目28项,占项目总数的58.3%;不合格项目5项,占项目总数的10.4%。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的建筑节能工作明显加强,参建各方的建筑节能意识日益提高,城镇新建建筑基本上能按照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总体上呈稳步推进、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我省各地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已初步形成。此次检查表明,绝大多数工程从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等主要环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得到强化,受查工程从设计到施工都能按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盐城市施工图审图中心严格按照省厅规定开展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工作,节能设计审查工作规范细致,走在全省前列。各地在保障和提高建筑节能施工质量上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的管理、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验收工作等。常州市下发了《关于加强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施工质量的通知》,规定节能保温材料必须具备省级科技成果推广证书、耐候性试验报告,同时进场材料必须见证抽样检测后方可使用,并对市区建筑节能材料生产厂家进行了检查;南京市开展了建筑节能外墙保温系统认定管理工作;镇江市按我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标准要求,率先全面实施工程竣工前的节能建筑现场检测制度,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必须提请镇江市节能检测中心参加工程的节能专项竣工验收。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节能的行政监管,既严格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同时有效提高了节能建筑工程质量。
虽然各地的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来说,各地建筑节能工作的管理水平、节能建筑的设计水平、建造质量均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各地对建筑节能的认识有待深化;闭合监管有漏洞;有些地区普遍存在施工现场用的是未加盖审图合格章的图纸,给施工过程中的擅自变更设计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少数单位仍存有侥幸心理。此次抽查,共查出5项不合格工程。这些不合格项目,反映了有关责任单位,仍然存在侥幸心理,对建筑节能工作极不认真、极不负责。省建设厅对此次检查的5项不合格项目已给予全省通报,涉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入全省不良信用记录,下次检查将把不合格责任单位的工程项目作为必查项目。 一共2页 1 2 下一页 关键字:南京,建筑节能,省建设厅,不良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