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我市将有11处中低价商品房陆续开建并供应市场,总规划建筑面积达200万平方米。同时,有关部门正在酝酿降低中低价商品房的申购门槛,让更多的中低收入者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带来的实惠。
中低价商品房不再“自立门户”
去年初,我市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中低价商品房建设要改变过去完全集中建设的模式,改以配建为主,集中建设为辅。具体配建则在各住宅储备、出让地块中根据行政区域划分确定。这些地块均在老城以外,地块规模控制在5万平方米以上,配建比例确定为10%。经过充足准备,首个正式动工的中低价商品房配建地块花落幕府西路加油站旁的耐特机电集团地块。据介绍,该地块已挂牌出让,由上海欧雅斯电器有限公司取得开发权,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其中配建2万平方米中低价商品房。为保证中低价商品房源的供应,配建地块出让时明确,项目建设时必须优先建设中低价商品房;必须优先按照指定对象进行中低价商品房销售,以确保被拆迁居民居住;中低价商品房竣工不得滞后于普通商品房竣工。目前地块内企业搬迁、居民动迁已经展开,预计春节后动工,建设不分期,房源按中低价商品房申购政策全市范围内统一销售。
中低价位商品住房土地供应量不低于70%
9月28日,“国六条”南京细则即《南京市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出台并明确规定: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政策性住房的土地年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11月8日我市成功出让2幅中低价商品房用地。这是南京细则出台后首次出让中低价商品房用地。这2幅中低价商品房用地分别位于浦口区的盘城镇和泰山街道,总面积近33公顷,将全部用于中低价商品房开发,不涉及配建。建成的中低价商品房将按照约定的结算价格交付给政府,再由政府按照物价部门限定的价格销售给符合条件的拆迁户。对此,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王海龙处长进行了解读:“国六条”出台后,南京市对年度用地计划及时进行了调整。从区域、结构、规模、时序等方面,加大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弥补了原有土地供应计划在“90平方米以下”住宅土地供应缺失和不足。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刘红主任介绍,南京6月份以“限房价、限购买对象、竞地价”的方式推出了中低价商品房用地3公顷,可建房600套。 一共2页 1 2 下一页 关键字:南京,中低价,商品房,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