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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剖析房价情况 土地成本约占房价37%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2月21日8:50 扬子晚报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购房支出已经成为很多家庭背负的最大重担,然而对于“房价为什么那么高”这个“复杂”的问题,大多数老百姓只能被动接受却搞不清原因。昨日,物价部门发布的一份《南京市栖霞区2006年房地产价格管理情况分析》对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原因进行了剖析,认为除去开发商利润这个争论不息的话题外,以土地价格为主的成本上升是导致商品房价格不断走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土地成本约占房价37%

  这份来自南京市栖霞区的房价报告指出,2006年栖霞区范围内住宅商品房开发面积约57万 平方米,全区平均基准价格为4920元/平方米,较去年上涨2%,与主城区相比较低。不过,受仙林大学城开发的影响,仙林地区的商品房价涨幅较快,平均基准价格已达到5260元/平方米。报告对商品房的成本构成进行了具体分析。首先土地成本占了大头,由于当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均使用了招拍挂的出让形式,由企业公开竞争决定最终成交价,地价得到抬高,据统计,今年商品房价格中土地成本约占37%,成为各类成本中的绝对“主力”。其次是建安费用,现在各开发公司住宅质量和档次不断提高,使得建安费用在总成本中的比例达到了28%。第三是公共基础成本上升,约占总成本的10%。此外,前期和附属各占2%,各项税、费及利润约占21%。物价部门认为,由于成本费用的不断上升,导致商品房价格的不断上涨,而占据成本最大份额的地价受土地供应减少而不断飙升,更是商品房价上涨的主动力。

  有选择地试行“限地价”

  对于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南京大学一位房地产专家指出,“房地产”是“地”加“房”的结合,所以必然要体现房子和土地的双重价值。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体现土地价值与抬高房价也必然会成为一个突出的矛盾。

  这位教授认为,不仅是在我国,对世界上无论哪个国家而言,土地都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中国地少人多,土地资源更加宝贵,因此尊重土地价值、让市场决定价格,也是符合国情的。既不能“贱卖”土地,卖得太高又会拉动房价,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是否可以实行地价拍卖的“限高”?专家认为,从长远来看这种行政管制并不现实,但就某些特定的地块、特定的项目来说,“限地价”是可行的,比如一些针对普通老百姓的中低价位、中小面积的住宅地块,并不一定要“价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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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南京,开发商,土地价格,土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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