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房不签合同麻烦多 房客不告而别还"牵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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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2月25日14:51 大连晚报 |
因出租房子未签合同,收房时带来一堆麻烦。昨日上午,王先生无奈地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王先生的父亲在泡崖有一套37平方米的房子,2000年下半年,将该房租给了一名70多岁的男子。“因是邻居介绍,所以没签任何书面合同,也未收取任何押金,只知道他姓宋。”王先生告诉记者。今年8月,王先生父母要求宋某在月底将房子腾出来,可宋某竟说:“等我什么时候死什么时候再腾房子。”后来,宋某到王先生父母家求情,要求推延房期,王先生父母答应推迟到11月10日。11月7日,王先生的母亲突然接到宋某的电话,称把房子的钥匙放在邻居那了,让王先生去拿。可当王先生赶到时,宋某已经走了,房间内的数字电视机顶盒、饭桌、窗帘等物品却被他带走,卫生间和厨房脏得一塌糊涂,还有320多元的水电煤气费未交。
王先生立刻给宋某挂电话,却发现成了空号。打扫卫生时,王先生找到一张银行的账单,才知道宋某的真实姓名。王先生说:“父母考虑到宋某已经70多岁,希望他能主动将所欠的钱款和拿走的东西偿还。但如果他始终不出现,我们只好诉诸法律。”
对此,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刘甲明律师表示,已不明去向的宋某如果真拿走了房中物品,便是触犯了法律,王先生可以通过警方追究其责任。 关键字:房子,房租,租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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