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时间10分钟,限时清场,一次性缴清全款,否则取消购房资格。”据报道,这是北京市有关部门对拆迁户购买经适房做出的新规定。 经济适用房是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针对的是低收入家庭,这些家庭的经济一般比较拮据。一次性缴清全部房款显然过于苛刻。北京市有关部门的理由是,政府补贴的拆迁款已经足够买得起此次推出的住房。问题是,这些拆迁户能把所有的钱都投入到买房上去吗?首先,经济适用房一般都离市里比较远,交通成本比较高。其次,新住房需要装修。而且,拆迁以后,许多家庭要另外想办法投资做生意以维持生活,都交了房款,新生活的构建就有可能因资金的缺乏而陷于困顿。 显然,一次性缴清全款在判处经济适用房死刑的道路上,又迈进了一步。 一次性缴清全款提醒有关部门,经济适用房政策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否则,这项制度将很难真正惠及民众。(《上海证券报》)
关键字:经济适用房,购房,住房,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