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租赁宝典
房屋转租 产权人“盖戳儿”不一定会受连累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2月28日9:23 法制晚报
    从二房东手中租房 签合同拽上房主确认 出现纠纷找房主“顶雷”———
 
    宏大公司将名下的一幢写字楼租给伟谊公司,伟谊公司又将房子租给我开商店。

    当时在签订协议时,我怕这种转租日后产生纠纷说不清楚,便把产权人宏大公司也“拉”了进来,要求宏大公司也要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对伟谊公司的转租行为予以确认。

    后来,我与伟谊公司果然产生了纠纷。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宏大公司和伟谊公司一起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一点通

    陈春生法官:如果宏大公司的签字盖章只是对伟谊公司的转租行为予以确认的话,那么,宏大公司对伟谊公司的违约不应承担责任。

    因为,根据合同的约定,宏大公司的盖章行为是其作为产权人对你与伟谊公司双方所签合同的确认。事实上,宏大公司并非你与伟谊公司所签租赁合同中的合同当事人,因此,其不应承担合同中的相关责任。

    所以,如果伟谊公司违约,你不能因宏大公司也曾在合同上盖章就要求宏大公司与伟谊公司一并承担违约责任。

关键字:租房,转租,房屋转租,产权人,盖戳儿
·相关新闻
房东"变脸"比"变天"快 房子没租到还赔中介费
房客帮忙“收头发” 房东买单却被骗五千多
高档小区有安全顽症 儿子被害母亲状告物业
房屋转租 产权人“盖戳儿”不一定会受连累
房东"变脸"比"变天"快 房子没租到还赔中介费
疑问:如租住户不在家 房主有权利开门吗?
2007年一月一日始 成都出租房月租一千缴税四十
贸然和已婚男人租房同居 痴情女失身又失财
风雨过后是彩虹 辛酸的租房生活换甜蜜的苦
租房一次付租金68万? 证据缺乏主张先购买败诉
>>摘自“法制晚报”的资讯
·房屋转租 产权人“盖戳儿”不一定会受连累
·未签书面租赁合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房主可随时解除
·北京出租房主发现房客犯罪不举报将受严惩
·到期找不到租房人房东“帮忙”卖设施
·房内甲醛超标 房客提起索赔 房东称甲醛源于对方自带的家具
 
 新闻查询    
标题关键字
新闻类型: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