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工作的小郭在杭州城东都住了两年多了,打算趁着元旦节假日重新找个住房,顺便换个环境。好不容易在永康苑小区找了一处房子,结果在商讨租金时,房东说:如果再要便宜点,那么出租房产税和数字电视费用都由你出。
“以前租房也没听房东说要缴出租房产税啊。”小郭纳闷了,回去上网查了一下,结果发现:12月7日,浙江省地税局发布《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加强出租房产税收征管,明确个人出租房产而发生的应税行为,房东出租和转租都必须纳税。
每一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都将直接间接、或多或少地影响和改变我们的生活。2007年元月1日起,又将有一批新的政策将要实施,你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二。
个人出租房子缴税,房东们再难逃税了
12月7日,浙江省地税局发布了《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个人出租房产而发生的应税行为——包括房东出租和转租行为都必须纳税。这一办法实施后,出租房产税收征管工作将大大加强。
据了解,房东要缴税的事并不新鲜,我省早在2003年就有了相关规定。但是采取的是自行纳税申报,所以很多房东都没有主动去缴纳。这一次,省地税局再次发文明确必须缴税,而且还要强制备案。看来,这一次房东们再难逃税了。 关键字:杭州,租房,税收,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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