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拟“入股”新建经济适用房 折算比例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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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12月31日14:23 中国经营报 |
一刀切般的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在争议声中偃旗息鼓,但这并不意味着围绕着经济适用房的问题已经全部解决。而接下来,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或许正面临一次重大变革。
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未来的销售型经济适用房很可能将由政府和购房者共享产权,这意味着日后的经济适用房将不再完全成为新购房者个人名下之物。
政府或成新建经济适用房财产共有者
12月14日,记者获悉,有关部门已经将上述构想形成两份方案上报国务院,正在等待批复。这一举措,很可能将是经济适用房向租售并举过渡的准备。
未来,试图对经济适用房进行"回购"的地方政府,再不必为合法性"心存忌惮"了。因为,日后政府很可能以"财产共有者"的身份,与购买者一起协商经济适用房"二次上市流通"的方式和方向。
这是包括建设部等部门正在研究的一项政策。记者了解到,写有相关内容的两份文件--《关于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研究报告》和《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已于近日上报国务院,等待批复。(以下分别简称《报告》和《意见》)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方案建议,未来新建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制度应在现有基础上进行调整。对于销售型经济适用房,应以政府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土地、财政等综合投入为标准,划定相应比例,而后由政府和购房者共享产权,与此顺应,政府可以行使自身拥有的与产权相匹配的权力。
"初步上报的方案中,只是针对经济适用房的增量部分。"该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增量的划分,按照他的说法,主要是以经济适用房项目在地方发改委的立项为准,也就是说,一旦该项政策被敲定执行,并进行了"新老划段",时间标准将以经济适用房立项时间进行计算,对于那些已经购买但尚未入住,以及已入住尚未领取房产证的,都不会被新政策溯及。
北京市统计局的数字显示,自2005年开始,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开发面积始终稳定在每年300万平方米左右的水平,按照北京市政府的规划,到2008年,北京经济适用房的总建设面积将达到1000万平方米。不过这1000万平方米中究竟有多少会被新政策波及,还未可知。
"入股"折算比例待定
至少到目前,经济适用房由政府"入股"分享产权还仅是作为方案上报。因此,一些具体的执行办法,《报告》和《意见》都未有涉及--在"共享产权"方案的核心部分,即政府投入如何折算产权比例方面,还没有细致的折算执行手段和规则。
在现有经济适用房的运作模式中,政府无偿划拨土地,由开发企业承接开发、销售环节的业务,在此过程中,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售价进行限制,并要求开发企业的利润不得超过8%,同时,在开发过程中予以相关税费的减免。
记者从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表明,土地、财税减免都很可能初步被纳入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投入"当中,但这些投入如何换算产权比例,还尚未有明确的说法。
"除了土地,政府还免去了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一位地方政府人士向记者表示。按照目前北京经济适用房3000元~4000元/平方米的单价,单个楼盘的销售额超过5亿元并不意外,按照最高利润率8%,其利润总额可达4000万元之巨,而免除的企业所得税也将达到1000多万元。
前述内部人士向记者强调,如今上报的仅是研究之后的方案,至于何时执行,以及是否有所调整,都很难说,至于具体方案制定的明确时间表,他也表示从研究到批复再到执行,时间尚难预料。 关键字:经适房,政府,开发,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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