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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贫富分区”争论中的误会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2月24日11:51 每日经济新闻 盛大林

  “不知盖茨先生是否在美国也倡议成立‘穷人区’和‘富人区’。”这句话出自李侠先生发表在2月23日《中国青年报》上的一篇文章。除此之外,在大量批判任志强的文章中,充斥着“贫富分区论”或任志强主张贫富分区”之说。

  是非暂且不谈。我首先想问的是:任志强“倡议设立”穷人区和富人区了吗?他“主张贫富分区”了吗?

  让我们再来看看任志强的原话:“过去中国都是‘穷人区’,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也要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这句话也出自《中国青年报》。

  任志强说的是“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而不是“倡议设立‘穷人区’和‘富人区’”,也不是“主张贫富分区”。

  这绝不是咬文嚼字,委实是因为这两种说法有质的不同。

  “倡议设立‘穷人区’和‘富人区’”或“主张贫富分区”,包含有两层意思:一,“穷人区”和“富人区”是任志强很希望看到的结果,所以要“倡议”和“主张”;二,“穷人区”和“富人区”是人为制造的,就像美国以前的种族隔离一样,故谓之“设立”或“分区”。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任志强确实有“挑衅人类良知的底线”之嫌,当然是不能容忍的。但问题是任志强没有那么说,他也没有上述两层意思。

  从任的原话中可以看出,他只是认为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是其他人都住进“富人区”的过程,就像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共同富裕”的策略一样。而任追求的目标还是“都变成‘富人区’”。此其一。

  其二,“穷人区”和“富人区”不是任志强也不是任何人“设立”的,而是自然“出现”的。城市中某个地段或区域,如果位居中杻、人流集中、商场密集、人居高档———那就会自然形成一个相对的“富人区”;而某个地段或区域,可能比较偏僻、人迹罕至、高档场所太少、消费水平较低———那就会自然形成一个相对的“穷人区”。同理,如果开发商在某个地方开发了一个高档的小区,自然会聚集较多的富人;如果开发商在某个地方开发了一个低档小区,也会自然聚集较多的低收入者。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这种现象是必然“出现”的,是随着消费层次分化所必然出现的结果,而不是人为“设立”的。谁都没有权力、也不可能把一个城市“分”出富人区和穷人区或者“设立”富人区和穷人区。实际上,“穷人区”和“富人区”也只是相对而言的,它们之间的界线是由市场之手自动形成的,而政府的作用是使矛盾不至于过分尖锐。这正像高收入阶层消费奢侈品,只要用的是合法收入,谁也无权说三道四一样。
  新闻评论或者理论探讨的对象应该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或者是对方确实说过的话,而不能扭曲事实或者改变别人的说法。自设“靶子”,是大忌。
关键字:贫富分区,任志强,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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