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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筑市场封杀包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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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16:38 扬子晚报 王宏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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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再想揽人从事建筑施工将成为历史。昨日,南京市建工局发出通知,今年6月底之前,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直接吸纳,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使用农民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据了解,为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分包行为,凡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需要劳务分包的,必须依据《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实施劳务分包,其分包行为须纳入市建管处的监督管理,并及时办理劳务分包合同的备案手续,在施工现场明示有关分包信息,劳务分包企业承包建筑劳务,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中核定的承包范围。凡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只与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的,或者直接雇用农民工但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的,均视为违法分包进行处理。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劳务业务的,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王宏斌
关键字:南京,建筑,包工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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