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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您应对楼市欺诈的五行大法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3月16日16:57 中国经济网 赵亚平

   楼市又到“3·15”,维权总是新话题。时下的地产圈,买房人喊冤,开发商却也叫苦,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斗争”和“博弈”此起彼伏,“维权”似乎成了楼市最红的关键词。 

    事实上,“3·15”还没到,一些有“上帝”之名无“上帝”之实的买房人就已经激动起来———面积“缩水”、广告欺诈、合同陷阱、霸王条约、认购设套、订金难退、逾期交房、规划改变、产权纠纷、物业无序……一系列的维权话题都被拎了出来。 

    新浪调查显示:收房、订金、配套、物业、精装修这五点应该是购房人投诉率最高的“楼市欺诈大法”。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合理合法有序有度的维权呢? 

    本期,记者采访了五个买房人,通过他们在买房过程中遭遇的欺诈,结合几年来楼市发生的典型维权案例,并邀请了著名维权专家秦兵律师,给大家推出了精心策划的“3·15  维权大法”,希望能够帮买房人减轻“维权之苦”。 

    下面,我们请专家为大家分析一下买房人最常遇到的“金木水火土”五大难题——— 

    金法----既“订”难返购房订金打“水漂儿” 

    现象:订金难退,是很多买过房的人遇到过的问题。被销售员“数量有限,预购从速”的话一忽悠,很多人脑子一热就交了订金。回头想想不合适想再要回来?给钱容易要钱难!往往是交涉很久没有结果。 

    案例一:张新(29岁、律师、年薪10万元) 

    少则数千、多则数万元的订金打了“水漂儿”,很多买过房的人有过这样的“心头之痛”。 

    张先生去年在丰台看了一处现房小户型,听了销售员讲得天花乱坠,当时就动心了,付了2万元订金,签了认购协议书。 

    后来听朋友一说,才知道这个项目有很多问题,很多业主连房都拒收了。当他要求退还订金时,开发商以认购协议书中条款为依据,坚决不退。他费劲口舌,最后给了销售员5000元好处费才要回了订金。 

    专家建议:其实,像张新这种情况,可以先不表露退房的意愿,而是继续签合同。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可以提出些补充协议,如果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导致合同签不下来,那么订金退还就有希望了。另外,提醒买房人,在交订金的时候一定要确认是不是可以退,并在《房屋认购书》上注明。 

   木法———移花接木精装修遭遇“烂摊子” 

    现象:一直以来,在房产维权问题中,因房屋质量引发的纠纷一直居高不下。最明显的是,有些开发商盲目追求高利润,偷工减料、压缩工期、擅改设计标准等,导致房子住进去后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案例二:小吴(38岁、IT人、年薪20万元) 

    “两年前,我在百子湾买了个小户型的房子。交房时,开发商态度很强硬———必须先交完房子契税等手续费以及一年的物业费才可以拿钥匙看房。” 

    小吴现在说起来还很气愤:“没办法,我们只好先交了钱,到了房间才发现,什么精装修啊?整个一‘烂摊子’———地板裂缝、洗手间漏水、精装品牌偷梁换柱,屋顶上还是一个巨大的管道层……最令人生气的是,对于管道层问题,我们事先一无所知。开发商的态度很蛮横,管道层的问题没办法,不想要的话‘你可以选择退房。’” 

    专家建议:买精装修房子很容易遇到装修质量问题。由于此类房屋质量纠纷,打起官司来比较麻烦。建议业主拿到钥匙后,仔细检查房子的每个细节,要求同来收房的开发商把问题一一笔录下来,并监督他们把问题一一解决。

    水法----海市蜃楼配套亮点成“云烟” 

    现象:卖房时,销售员大都吹得天花乱坠,会所、公园、学校、喷泉、物业……每个环节都承诺的相当好。等收房时,才发现———物业不是承诺的物业,会所也不是传说中的会所。 

    案例三:张弛(41岁、作家、年薪20万元) 

    “两年前,我买下了北边一个高端住宅,当时销售告诉我园林中有一道人造水渠水景,也就是所谓的‘亲水房’。 

    结果交房时,我才发现那个‘人造水渠’根本就是海市蜃楼,取而代之的是一条行车道。” 

    张弛点了根烟,沮丧的回忆道:“当我和开发商交涉时,他们的说法是‘为了照顾大家的利益,工程进行了适当的变更修改’事实上,这条人造水渠水景是该楼盘的一大亮点,很多人是冲着‘水景房’才签约的。再说,这种重大变更怎么能说改就改呢?” 

    专家建议: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变更房屋外部规划设计,也是一种对购买合意的违背。如果将该人造水渠的存在约定在合同当中,开发商应该所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没有把该人造水渠的存在列入合同,但有足够证据显示开发商曾对其进行过宣传,那么开发商可能承担两种责任:一是广告欺诈,则买卖合同无效;二是属于单方变更买卖合同成立的合意基础,买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火法----画饼充饥回报不成反“被套” 

    现象:现在市场上,很多项目会打出年回报率8—10%的字眼来吸引买房人。很多人觉得这样的投资最划算,还省了不少麻烦,没有认真考察就签了协议。事实上,近几年来开发商卷钱逃逸的案子时有发生。 

    案例四:小乐(24岁、学生) 

    两年前,乐先生的妈妈为小乐在使馆区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承诺包租,固定年回报率8%。结果到了去年该收房时,开发商不仅延期交房还强硬的表示“没有钱赔付违约金。”当业主要求退房时,开发商诱导他们先到当地房地局销户,等他们销户回来对方又告诉他们“要退房可以,没钱。” 

    小乐很气愤“45万元钱就这样被套进去了”。他联合了几个业主说要集体起诉对方,开发商的态度很明确:“告也没用”。电话里,小乐对记者说了自己的担心“怕事情闹大了,项目卖不出去,钱更不好退了,只好忍气吞声的等着开发商有了钱再退……” 

    专家建议:秦冰告诉记者“如果这个开发商宣布破产,像小乐这样的业主很可能拿不回房款了,还可能导致‘钱房两空’。”他表示:“遇到这样情况不是自己去销户,而是尽快找律师,运用法律的手段合理合法的解决这些纠纷。” 

    另外,很多开发商打出年回报率8%或10%等诱人的口号吸引买房人,买房人不要轻信,投资有风险,业主需谨慎,买房时要多考察多咨询才是。 

    土法----自立门户“业委会”物业造 

    现象:说起物业,很多业主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服务态度差,管理混乱,乱收费、经常停水停电……一个小区的物业的好坏往往影响项目的租金高低,因此很多业主不喜欢把事情闹大,只好忍气吞声。 

    案例五:刘小东(30岁、记者、年薪15万元) 

    “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很差,每次回家,门上都塞满了小广告。一次,我家洗手间的门打不开了,打了几十个电话,物业等到了第三天才派人来修。另外,这里还经常出现保安打人的事儿……” 

    刘小东说:“我们有个业主论坛,本来是选几个我们信服的人出来,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结果物业擅自指认了几个人作为业主委员会的代表,还叫业主们签字,不签一律视为默许,使得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 

    专家建议:小区的业主应该联合起来,成立真正属于自己的业主委员会,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变被动为主动,必要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把物业换掉。 

    金地格林小镇去年底曾举行过业主自行投票选举业主委员的活动,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下选出了小区的业主委员,保证了业主的权益。建议业主可以注意筹备真正属于自己的业主委员会。


关键字:楼市,欺诈,开发商,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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