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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息后本 宽限期还贷为沪上购房者“减压”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3月20日10:19 新闻晚报 钱妤

    上周上海银行在沪首推个人住房贷款宽限期还贷方式。这一全新的还贷方式推出仅一周,已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市民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一年内,只需每月支付利息,暂不归还贷款本金。待宽限期结束后,对贷款发放金额按合同约定的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方式还本付息。
  
  例如,借款人计划按10年还本付息,并申请宽限期12个月,则贷款期限为11年。客户贷款发放日为2006年3月15日,则宽限期自当日起算,4月20日首次付息,2007年3月20日最后一次付息。期间,借款人只付息,不还本。12个月期满,借款人开始还本付息,首次还本付息日为2007年4月20日;若该客户贷款金额为5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正常还款为每月5400元(按基准利率下浮10%的优惠利率计算),若申请宽限期12个月,则第一年每月只需还款2300元,还款压力可大大减轻。
  
  然而,一些疑问随着而来,“宽期限还款,总还款期限多了一年,是不是等于多还了一年利息呢?”记者咨询了上海银行房贷专家了解到,宽期限还款并没有多付一年利息,总利息支出只是略有增加。
  
  例如,同样贷款10万元,一个选择常规等额本息,一个选择“宽限期”,假如都是在10年内还清贷款,享有优惠房贷利率(5.51%),那么,常规方式支付的利息总额是30279元,“宽限期”支付的利息是第一年选择“只还息、不还本”支付的利息,加后九年选择等额本息支付的利息,即:10万×5.51%+27050=32560元。两者的差额是32560-30279=2281元,而不是10万×5.51%=5510元。也就是说总利息支出多了2281元。而选择常规方式还款者的第一年总还款额是13028元,选择“宽限期”的是5510元。
  
  专家指出,这一房贷还款新方式主要是为了减轻贷款人首年还款压力。因为毕竟有相当人群在购房初期,付完首付之后,还将有集中消费的需要,此时,照常规方式还款,还款压力必将增大。而通过选择一项新的还款方式,不需再办理其他贷款,即可减轻现金流压力,不必被某些消费搞得焦头烂额,也不必放弃一些想做的事情。
  
  “有得必有失”,至于为此多付的一些利息,理财专家指出,借款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选择。  

 

关键字:贷款,上海银行,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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