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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景阁霸道卖房不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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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3月20日15:50 现代快报 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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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快报报道了“华景阁销售抵押房不打招呼”的消息后,立刻引起了华景阁业主的共鸣。一波未平,记者昨天再次接到投诉称,华景阁的开发商南京华阳置业不仅在抵押问题上事先没说实话,而且还在签合同的时候故意对法律条文断章取义,将面积误差“多补少退”变成“多补少不退”,诱骗业主签下不平等合同。现在面积实测在即,业主们打算集体维权。
先签合同后解押,违规!
快报报道“华景阁销售抵押房不打招呼”的当天,很多业主打电话给记者:业主们对自己买的房此前曾被抵押一事根本不知情。对此开发商认为合同中已有“明确”的条款告知。
随后,该楼盘开发商于3月10日在一家同城媒体上发表的“声明”更是证明了其违规销售抵押房的事实。该声明中,楼盘企划部张经理说:“销售合同中,我们有明确的条款告知该事实。”在该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第一条即是:本项目已设定抵押权,甲方负责在乙方办理契约登记时注销该房抵押权。这就是所谓的“履行了告知义务”。
通过合同告诉业主房子被抵押,这种方法的确是“高明”。但如果这篇声明属实的话,也就是说,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合同时,该房还是处于抵押状态。而南京房管部门明确告诉记者:抵押房一不可以和购房人签正式合同,二不可以收取购房人首付。开发商在销售抵押房的问题上不仅难以自圆其说,反而是“不打自招”。
面积小了不退钱,霸道!
除了在抵押问题上欺瞒业主之外,另有业主投诉,开发商在合同的“面积误差”约定上是一条明显的霸王条款。
这位业主告诉记者,他之前在售楼处看示范合同的时候,销售人员告诉他是按《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来处理。他一听就放了心,等实际合同打印出来以后,也就没有再仔细看就签了字。谁知现在一看,发现合同中约定:该房屋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按《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理办法执行。原本完整的条例中这一条共有三款,第一款是约定:误差大了,购房人有权退房并获取相应利息补偿;第二款是约定: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多出来,购房人如何向开发商补交钱;第三款是约定: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少,开发商如何给购房人退钱的。结果现在开发商舍弃完整条款、单单列出第二款,业主认为:开发商“只想让业主补钱,不想给业主退钱”之心昭然若揭。
“如果开发商真的是想‘只补不退’,这的确是前所未见、让人大开眼界。”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宏告诉记者,只约定让业主补钱的条款有违法律的公平原则,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变更此条款。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凯也告诉记者,这样的条款且不论开发商主观动机如何,断章取义剥夺业主退房等一系列权利,实际上是行不通的。这样的约定在法律上属于约定不明,购房人完全可以依据公平原则来维护自己权益。
承诺只是住宅楼,失言!
虽然现在该楼盘的大部分业主还没有入住,但是还有业主向记者投诉:在楼盘内已经有一家律师所和装修公司挂起了招牌,业主疑惑:开发商当初不是说这是住宅楼吗?为什么现在允许商住混杂呢?
这个问题应该由物业来管,但是现在的物管公司显然是开发商招来的,业主认为:如果这样不闻不问,怎么能算是对业主负责呢?更重要的是,这户业主年前就找了验房师来验房,验出了楼盘渗水等10多项毛病,光空鼓就达十几处,现在两个月过去了,房子仍在整改中,至今没住上。快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方文
关键字:面积,南京,华景阁,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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