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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应该被房子困住租房的日子其实也很幸福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3月21日17:2 南方日报

    许多人认为,住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才会真正有家的感觉。一种必须澄清的理念是,买房是改善居住条件的途径,租房也是改善居住条件的途径。当租赁成为一种常态,生活就不会因为租房而变得不幸福。 

    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现状来看,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必要买一套房子。比如香港,相当多人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很多市民甚至还住在政府提供的廉租屋内。

    在一些发达国家,长时间租房住的人也非常多。在他们看来,病了有医疗保险,老了就住到养老院去,能享受的时候就尽情享受,何必为了一套房子累死累活?《欲望城市》中的凯利就是这样。如果把她所有买鞋的钱加在一起足够支付房子的首付,可她却从来没动过这个念头。

    时下,不少年轻人对租房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总认为租房花了钱到头来房子还是人家的,自己仍是“一无所有”。事实上,结婚前耗费数十万元、上百万元买了房,不过是将未来几十年租房的钱,集中在短期内支出而已。打个比方说,一套总价100万元的商品房,不考虑利息成本,就按70年计算,再加上物业管理费,平均分摊到每年的花费在1.8万元左右,每月就是1500元。
    倘若拿这笔钱租房,尽管从表面上看,租上10年,付出18万元,房子还不是自己的,似乎很不划算。但假如在租房的10年中,出现比目前房价水平下跌20%的情况,目前100万元的房子就便宜了20万元,这租房的10年就等于白住了。再说,这100万元在10年内还可以找个银行理财品种,以年收益5%计算,10年可获利50万元,足够付租金。更重要的是,10年以后造的房子肯定比现在的好。

    租房,不仅是一种生活态度,也是一种理财之道。许多人不是投资客,他们是只有一套房子自住的普通人家,但如今他们中的一些人毅然决定卖掉自己仅有的一套房,开始“颠沛流离”的租房生涯。他们住在别人的房子里,用卖掉房子换来的钱做自己想做的事。他们说:“生活,不应该被房子困住。”


关键字:房子,租房,房价,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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