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严格公积金个贷受理 应对骗贷推出最新举措 |
|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5月19日13:11 上海商报 赵一蕙 |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个贷受理控制条件的函》,明确今后将进一步限制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条件。据悉,这是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应对不断出现的骗贷新招数而推出的最新举措。
此次,公积金贷款对个贷受理审核系统中的部分控制条件,以及个贷复议权限作出的调整,首先体现在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判断条件上。具体而言,借款人贷款前6个月应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的前提条件不变,但加强了对缴存次数和时间的控制,强调6次缴存时间的跨度不少于6个月,且这6个月内发生公积金缴存中断、转移、封存或者1个月内有多次缴存公积金的现象,均视为不连续缴存。
其次,加强贷款受理查询系统中,身份证与公积金账号匹配校验的功能。 同时,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个贷复议权限,将住房公积金个贷复议工作,委托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办理。
从5月8日起,担保公司稽核部开始对因调动单位,公积金缴存不连续6个月;新进员工,一次性补缴公积金等情况实行审批复议。此外,担保公司各分公司将对进行外地引进人才公积金缴存不连续6个月,借款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况进行复议审批。
关键字:公积金,贷款,骗贷 |
|
|
|
 |
新闻查询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