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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开发商卖房潜规则:先卖不太好卖的房子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5月23日11:15 法制晚报 一平
   开发商销售期房,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两周内公开发售全部房源,否则预售许可证即告无效。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建委房屋交易管理处某工作人员处获悉,为了贯彻“国六条”并打击囤房行为,北京市将给期房预售许可证确定一个“保质期”。 

  “保质期”初步定为两周,也就是说,预售许可证范围内的所有房子两周内必须全部公开上市销售,不许“捂盘不卖”,也不许“化整为零”。 

  据透露,该政策早已草拟完成,本打算在本月上旬公布,但由于某些原因暂时被搁置。而此次“国六条”的出台,将促使该政策尽早面世。 

  本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研究出台了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条新措施,被称为“国六条”。其中第四条指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 

  业内普遍认为,在“国六条”的指导下,近期各城市将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一系列新政,开始新一轮的房地产市场调控。 

  行业揭秘 

  开发商卖房有“潜规则” 

  据业内资深人士透露,期房预售许可证拿下来之前,开发商往往搞客户联谊会“探路”——调查客户们能承受什么样的房价。 

  拿了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先卖那些不太好卖的房子,过一阵子再开一批,价格故意涨一点。 

  此时,因为房子已经涨价,前一批开盘没卖出去的房也成了抢手的香饽饽。 

  教你一招 

  上网识破“销控”阴谋 

  老百姓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每一个楼盘的销售情况。 

  具体方法是:登录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的“网上公示”栏目,然后在“预售信息公示”的项目名称中输入楼盘名字,点击“查询”。 

  然后点击进入每个预售证下房屋的“楼盘表”,如果要买的楼盘多数房屋都是没卖出的“绿色”,而开发商告诉您已经售完,您就可以去有关部门告其“捂盘”、“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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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房预售又起争议 

  “是否取消预售制度”的争论又有了新声音。央行权威人士日前撰文指出,应该取消预售的融资功能。 

  最近,很多房产专家纷纷表示,现在房产市场的众多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预售制度。 

  在此背景下,央行金融市场司房地产金融处处长程建胜撰文指出,应该取消预售的融资功能。这有两个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加强预售资金管理,二是预售只许收取定金。 
  
 

关键字:期房,预售许可证,国六条,囤房,房地产,房价,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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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法制晚报”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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