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利用员工和朋友的身份证,搞假按揭“买”了12套房,因为没按时付按揭,被告到法院。江北区法院判开发商还款近200万元,银行申请执行,到本月18日,这笔款项最终被执行完毕。
2000年底,一份房屋预售合同有“周勤”签名字迹。周勤以60多万元价款购买了一套200平方米的房屋,其中36万元通过银行按揭支付。从2003年12月起,周勤没再还过款。后银行起诉,要求开发商偿还剩余的25.5万余元本金及利息。
周勤辩称,她并没买这套房,合同上的签名也非自己所签。这一下,开发商承认合同不是周勤所签的,并愿偿还款项。
这批涉案的12套房。据了解,开发商用于买房的身份证都来自公司员工及朋友,“买房人”都称自己只是借出了身份证,但没在合同上签字。后来,开发商陆续被银行告上法庭,被要求还款近200万元。法院称,开发商这种行为实际就是骗贷。
去年6月,法院认为该款项应由开发商来承担,而房屋产权仍属开发商所有,并判决开发商偿还银行12套房屋的按揭本金及利息近200万元。
判决后,开发商一直没有兑现,法院决定执行。本月18日,这笔款项执行完毕。
关键字:开发商,按揭,银行,利息 |
|